我只想演戏,系统让我当大佬 第183节
据传,当天夜里,狂风暴雨,雷电交作,隐隐闻喊杀之声。
天明之后,附近生活的村民亲眼所见,荆轲的坟墓爆开了,并且还有焦黑痕迹。
消息层层上报,被楚元王知道之后,给他们建立了一座忠义祠,勒碑记其事,至今香火不绝。
所以,这把忠义香,就是洪门的第一把香。
第二把香,是忠义香。
无名指伸直,代表忠义,纪念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
这个故事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就不详细叙述了。
第三把香,是为侠义香。
三指(中指、食指、拇指),典故出自宋代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齐下人间,无奈被逼良为娼,落草为寇之后,共抗官府。
最后的半截香,叫做有仁无义香。
食指与拇指需要形成半圆环,象征有仁无义。
此典故,出自隋唐时期秦叔宝与单雄信的恩怨纠葛。
这个典故,也是流传甚广,不仅有文字和影视作品,戏剧曲目也是不少。
京剧的《锁五龙》,也叫斩雄信。
山东齐州人秦琼,字叔宝,押了一十三名江洋大盗,去往潞州,只因半路上死掉了一名强盗,所以不得蔡刺史批票回文,秦琼穷途落魄,卖马当锏。
幸遇着一位好汉,名叫单雄信,这单雄信家道富有,为人极其仁义,而且武艺超群,江湖上人都很敬重他。
秦琼受了他不少好处,秦琼有难,他屡次派人拿许多钱去秦琼家中接济,再三安慰秦母秦妻,诸如此类,何止十次百次。
后来,秦琼在唐王李渊处做将,单雄信因为与李渊有杀兄之仇,誓不合作,便在和李渊对立的窦建德、王世充处为将,各事其主。
西历六百十八年,民国纪元前一千二百九十四年,唐高祖登基。
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把窦建德、王世充伐灭了。
单雄信、段达、杨公卿、郭士衡、张金童、郭善才这几个人也被活捉。
秦琼、徐懋功、程知节等向秦王世民苦苦连保单雄信,可是二凤知道单雄信的性格,放了他肯定继续起兵对抗朝廷,所以一直不松口,誓要杀之而后快。
更何况,单雄信从始至终都没有求饶的意思,只说兄仇不报,不可算人,要杀便杀。
单雄信临刑的前夜,秦琼、徐懋功,程知节等给他轮流把盏,劝他饮酒,单雄信也知道性命快完结了,一点不介意,大喝大饮起来。
秦琼等人眼睁睁救不了好朋友,仰面大哭起来。
随即,秦叔宝搬来一个火盆,用刀割了大腿肉,烤熟给单雄信下酒,以此表达作为朋友的诚心。
故事的最后,单雄信被斩首。
虽然秦琼将其好生安葬,但因为不能像羊角哀那样舍命全交,所以洪门只敬其半把香。
这,就是洪门三把半香的典故了。
看到这个手势之后,林霆岳也以同样的手势回应。
“联公龙头,林霆岳。”
在过去,手势对上,再聊上几句春典,是敌人还是朋友,当即一目了然。
随着时代的发展,春典的应用场景渐渐变少,但看到对上手势的这一刻,福清帮的小弟们还是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既然是自己人,他们也就不用紧张了。
不是他们胆子小,实在是在异国他乡混饭吃,大大咧咧的早就死了。
而且,林霆岳的身上,总是若有若无的散发出一种威压,令他们这些混迹江湖的四九仔,感到强烈的窒息。
“轰天岳,久闻大名。”
所谓福清帮,最初是特指这个地方出来的,后来渐渐延伸到整个闽南华人群体的社团。
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都有福清帮,就好像洪门的概念差不多。
“听闻岳少来了东京,作为江湖同道,我肯定是要尽一尽地主之谊的。”
“还请岳少赏脸,移步。”
严同和态度很客气,言语之间也多为敬语。
“没问题。”
其实,对于轰天岳这个绰号,林霆岳多多少少是觉得有些羞耻的。
以他的眼光来看,未免也太中二了一些。
可绰号这种东西,也不是他能决定的,基本都是江湖上根据这个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外貌长相起的。
就好像岳少,不是因为他年龄小,而是因为他长相帅气,风流倜傥,好似电影中的古代少爷一样。
很快,严同和就带着林霆岳,来到一家看起来很有格调的夜总会。
包厢的面积很大,装修的风格简洁而不简单。
小吃和酒水刚上来,一群穿着和服,浓妆艳抹的小日子特产艺妓,踏着小碎步,鱼贯而入。
放眼望去,最起码在十二人以上。
注意,艺妓的“妓”字是代表女性艺术表演者,并非女性的性工作者。
艺妓必须具有唱歌、跳舞和弹三味线(三弦变种)等技艺,且必须是受过训练的表演艺人,是通过才艺来取悦客人。
白色的妆容、精致的和服以及岛田发型都是艺妓最受欢迎的形象特征。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对于这种鬼一样的装扮,林霆岳实在不喜欢。
他的口味,可没有这么重。
“岳少,挑上几个玩一玩?”
“当初小日子夺我们的土地,抢我们的女人,现如今我们也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才是。”
严同和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眼神不断的在这些艺妓的脸上,以及身子上游走。
林霆岳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来真的?口味这么独特?”
他实在是不敢想象,当这些脸色惨白的艺妓,从被窝里钻出来的场景。
这不就是活脱脱的真人版《咒怨》伽椰子吗?
更何况,小日子这个国家,大部分女生的牙齿都有问题。
虽然灯光昏暗,但眼神好的林霆岳还是看到了其中好几个艺妓的牙齿,都是锯齿形的那种。
参差不齐,咬一口都没办法缝针。
无论是从观赏角度,还是实用性角度来说,通通都是不及格。
“我不在乎,反正关上灯都一样,无非就是几个窟窿嘛。”
严同和一本正经的回答,得到了林霆岳竖起的大拇指。
什么社团大佬,江湖猛人,在这位仁兄的面前,全都逊爆了。
这,才是真正的猛士!
最终,林霆岳还是一个都没选,严同和倒是好胃口,选了三个看起来差不多的艺妓。
只不过,对方的脸色,看起来一个比一个白。
这种妆容,也就变态的小日子能疯狂追捧了。
简单聊了一会,喝了几瓶洋酒,唱了几首歌,严同和眼看气氛铺垫得差不多了,当即进入正题。
“岳少,您这次准备在东京待多长时间?”
按理来说,这顿饭应该都是铺垫,任何正事儿都不能谈。
毕竟刚刚认识,谈生意不合适。
这年头,谁不防着谁?
别说能混到这个位置的人精,就算是那些普通人,戒备心理也是很强的。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异国他乡遇老乡,稀里糊涂挨一枪。
有些时候,下手最狠的,往往就是自己人。
“怎么?有事?”
林霆岳没有回答,而是笑着反问。
“听说岳少在做生意方面,相当有一手,在下颇为仰慕,不知道有没有资格,同岳少一起发财呀?”
严同和自然知道联公乐的名头,这也是他为什么如此客气的原因。
如果换做是其他明星,赚钱能力这么强,演一部戏爆一部戏,旗下的公司更是下金蛋的母鸡,早就被人惦记上,用各种手段使其就犯了。
任何年代,发生这种事情都不新鲜。
小儿持金过闹市,那就是取死之道。
有能力赚取财富是一回事,有能力守护财富,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不讲道理的强盗,利用各种手段巧取豪夺。
指望所有人都按照规定章程和法律办事,本身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总有人,亦或者某些群体,会利用手中的特权,不断的构筑高墙,在阶层和阶层之间,竖起永生永世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至于高墙如何才能被打破?
那就只能祈祷在某一年的某一天,世界上出现九大巨人了。
“凭什么?”
虽然林霆岳的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可此言一出,包厢内的音乐声立刻就变小。
几乎是一瞬间,就从嘈杂变得鸦雀无声。
每个福清帮的小弟,看似都在低着脑袋,但耳朵都已经竖了起来,默默关注着这边的动静。
阿力等保镖同样也是如此,都在不知不觉间,不动声色的朝着林霆岳靠拢。
那些艺妓也不是傻子,虽然语言不通,但情绪还是能够察觉到的,当即愣在原地,也不敢继续唱歌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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