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第295节
“这位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新租下摊位的大夏厨师吧,好年轻啊,而且做的蛋糕看着也很诱人。”
旁边的女顾客满脸好奇地盯着那个蛋糕,虽说跟电视上比起来不算特别精美,但在阿尔比恩港这个小镇上来说已经称得上是顶级了。
“亲爱的,我跟你讲,林做的东西你只要吃过一次,这辈子都忘不了,我真没夸张!”
在两女眼巴巴的注视下,林宸手起刀落,唰唰两刀切下八分之一个三角。
菜场里等着分的人还有很多,他是真不敢给多了。
本来以为只是普通巧克力蛋糕,但当那块三角被刀刃托着拔出来时,隐藏着的秘密悄然浮现。
两人脸上的期待僵住,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震惊。
“见鬼,这什么!蛋糕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层不同的馅料??”
“太神奇了,我还是头一回见到蛋糕里不是塞满奶油的品种,中间那层白色的是什么,芝士吗?也不对,芝士冷掉就凝固了,这个看上去还挺软的。”
两人的惊呼引来不少路过客人们的注意,当看到林宸面前摆着的巨大蛋糕,还有切出来那块不知道有多少层的切片,个个眼睛里都充斥着好奇。
“最上面透明的是柠檬慕斯,然后是薄荷奶油,巧克力脆皮,蛋糕胚是用可可粉做的戚风。”
“第一层是朗姆酒生巧椰奶冻,第二层是木薯粉和糯米酒做的麻薯,第三层是海盐巧克力甘纳许。”
第310章 309会拉丝的蛋糕?
“甘纳许?”
“就是用奶油和巧克力做的一种巧克力酱,以突出奶味和巧克力味为特点,你们就当成巧克力奶油就行。”
奶油和巧克力,两个让欧美人无法抵抗的名词。
贝拉迫不及待地端起一次性纸碟,连叉子都懒得拿,上手抓起来就往嘴里塞。
那猴急的模样跟早上的艾莉卡如出一辙。
入口即化的薄荷奶油搭配上绵密顺滑的柠檬慕斯,Q弹的朗姆酒生巧椰奶冻还有酥脆的巧克力爆珠以及脆皮,形成了好几种强烈反差的口感。
酒的浓烈、椰奶的丝滑、薄荷的清爽、浆果的酸甜、巧克力的醇厚、坚果的油香、蛋糕胚的轻盈……
仅仅只是一口,贝拉整个人陶醉地摇晃起来。
“我的上帝……”
由衷地发出一声感叹,她空着的左手在空中挥舞几下,愣是想不出半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种味道。
“味道怎么样,你倒是说话呀!”
旁边的女人急的推了她一下。
“你别急,让我再尝一口。”
一口。
两口。
三口。
见这家伙一点儿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女人急了,赶忙冲上去抢她手里剩下的小半块。
“哦嘿!”
贝拉身手前所未有的敏捷,在原地转了三十度,轻而易举地将她挡在身后。
“亲爱的,这可是我昨天预定的蛋糕,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该不会想抢吧?”
“我怎么会抢呢”,女人尴尬地笑道,“我就是好奇,从来没见过这么奇特的蛋糕,你拿过来凑近点让我瞧瞧,里面的馅到底长什么样啊?”
“刚刚林不是介绍过了吗,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找他买一块尝尝不就好了。”
说着,嘴巴里的蛋糕都还没完全咽下去,贝拉已经将手上剩下的小半块硬生生塞了进去。
还不忘将手指上残留的薄荷奶油舔干净,这才走进屋里洗手。
她的话瞬间点醒女人,满脸渴望地望向林宸。
“呃……”
他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只好给她也切了一小块,但量只有贝拉的一半不到。
“不好意思,因为是大家提前预定的,只能给你尝一小块。”
虽然量很小,只有一口左右,女人非但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兴奋地连连点头。
“谢谢谢谢,太感谢了!”
“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我还从来没见过贝拉这个样子……?!”
蛋糕刚放进嘴里,她后半句话直接卡住,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请、请问,以后你们摊位会售卖这种蛋糕吗?我绝对会经常买的!!”
卖蛋糕?
林宸愣住,下意识摇头:“这个还不确定,因为我那个摊位其实是租来拍摄用的,不过我在往阿尔伯尼港那条路边买了块地,到时候会建庄园和餐厅,还会开设荒野求生体验和钓鱼潜水等一系列活动,餐厅里肯定会有卖。”
“不过你的话提醒了我,待会儿我再逛一圈看看大家评价怎么样,要是评价好的话,以后倒是可以考虑开家甜品店。”
“往阿尔伯尼的路边?”
女人的视线随着那盘诱人的蛋糕渐渐远去,身后传来贝拉的声音。
“你可以关注下林的账号,以后肯定会发视频的,到时候就知道地址了。”
“好主意,他账号叫什么?不是我说你啊,咱们好歹也认识这么多年,有这种好事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下次记得通知我!”
刚刚那一口蛋糕怎么可能够,才刚尝出味儿来就没了。
要是能狠狠咬上一大口,恐怕又会是不同的感觉。
另一边。
林宸已经端着蛋糕来到牛肉哥的摊位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旁边的扎克隔着几米远就看到了他的出现,激动地举起手中纤细的肉刀。
“嘿!林,那是什么!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快给我切一块!”
话音刚落,屁股上就被人狠狠踹了一脚。
头发花白的胖女人怒目圆睁,刀尖遥遥指着他的鼻子:“臭小子,你再拿刀指别人试试!”
“呃,妈妈,你别激动,先把刀放下,我们有话好好说。”
“好好说有用,你现在还会干出这种蠢事来?”
“可我毕竟都四十六了,切了二十多年的鸡,早养成习惯了。”
“四十六怎么了,很大吗?你妈我今年都七十了,你还有改的可能性,我是没可能了。”
扎克嘴角抽搐,瞥了眼在憋笑的几名老顾客,默默低下头:“……好的妈妈,我会努力改的。”
刚给牛肉哥切完一块蛋糕,就看见他抓着案板上许多白色的长条状细细薄薄的边角料准备往垃圾桶里丢。
看到那些东西的瞬间,林宸眼睛一亮。
“住手!!”
“嗯?”
牛肉哥动作僵住,疑惑地看向他:“怎么,你不会告诉我这些也能做成好吃的吧?”
“当然啊!”
“这怎么可能,以前我还真尝试过,不管是用煮的还是烤的煎的炸的,根本就咬不动啊,就跟啃皮带一样!”
“那是你们不会弄。”
林宸自信满满地勾勾手指:“装起来吧,还有多的吗,有的话全给我,我怕待会儿弄出来你们不够吃。”
“早上没了,全在这里,下午还会到一批新鲜牛肉,要不你下午做?”
“也行,那放你冰箱里吧,到时候装一起,省得忙忘了,还有没有什么边角料或者卖的不太好的部位?”
“这个”,牛肉哥将手里的东西装进袋子里,指着摆在柜台角落的一摞小山。
这些牛肉呈现出两头细中间粗的长条椭圆状,其中一端还带着粗壮的半透明条状结构。
“牛腱子?”
林宸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倒也没觉得意外。
老外根本不吃这个部位,以前在多伦多的时候去大夏超市买菜,牛蹄筋牛腱子都是个位数的价格,稍微大盒点的才会来到两位数,跟随随便便买块牛排就要十几二十块比起来简直是血赚。
当初发现这些玩意卖那么便宜之后,他足足连续吃了一周的红烧牛腱子和蹄筋,后来实在是腻不行了才休息了几个月没吃。
看到这么新鲜的牛腱子居然是最不畅销的部位,林宸肚子里久违的馋虫又爬了出来。
牛肉哥家里就是养牛的,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会宰牛,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然后运到他这边来卖。
以菜场周边的居民消费能力,每天也就能卖一到两头牛而已,一年也才卖四五百头,多余的还要拉到超市里去卖,或者加工成牛肉制品。
“这样,你给我来两条牛腱子,牛蹄筋没人要的话也切下来给我,丢了多浪费啊……这样好了,你帮我下午定半头牛,需要的部位我自己来切,剩下多余的还给你行不行?”
“当然可以,大不了绞碎了当牛肉饼卖,或者灌香肠,我倒要看看你能用牛肉做出些什么好吃的来。”
这些边角料他们不吃,也没人买,做出来的东西会感到新奇很正常。
可牛身上很多部位都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用的,不常用的部位也会被制作成绞肉,然后加工成牛肉饼或者牛肉肠。
他还真挺好奇林宸会拿这些常见的牛肉做出些什么新奇的料理来。
洗完手,他才终于注意到巧克力蛋糕里的夹心。
林宸怕麻烦,趁他洗手的时候赶忙给老扎克也切了块,同时给两人讲解了遍中间的夹心是什么。
两个男人倒是没有贝拉那么夸张的反应,咬了一口之后什么话都没说,互相对视一眼,笑了。
“林,还有多的吗,我想给我女儿也带一块,她肯定会爱上这个口味的。”
“林,给我妈也切一块吧,不然她会拿刀架我脖子上的。”
“扎克!”胖女人气势汹汹地瞪着他,“不要以为我七十了就听不见,我还没死呢,就敢当着我面说我坏话,盘子拿过来,别给林添麻烦!”
“盘、盘子?我的吗?”
“废话,给你老妈我孝敬半块有什么问题吗?”
面对银光闪闪的威胁,扎克欲哭无泪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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