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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627 第264节

  这番话,像是一桶烈酒泼进了火塘,整个汗帐都沸腾了。

  “一统草原!”

  “大汗万岁!”

  林丹汗听着众人的狂呼,终于放声大笑。

  他站起身来,塘火将他的身影投射在帐篷之上,如同魔神一般。

  “这些天,我们像狼群一样,撕咬着卜石兔的血肉。他手下那些小部落,已经被我们清理得差不多了。”

  “一个个礼物送到了土默特的账中,他们忍得了吗?”

  “他们忍不了多久了!”

  “等这群软货,从他们的营垒里出来,我们就像狼群撕咬羊群一般,将他们击败!”

  “等打下青城,那山一般的麦谷,海一般的绸缎,和草一般的人丁牛羊,就全都是我们的!”

  林丹汗重重一挥手道:“全部!”

  一道道的贪婪的目光注视着他,无论这几日抢没抢到东西,土默特诸部的柔弱,却是是所有人亲见的。

  比起辽东的明军和女真,实在是好打太多了!

  这位大汗,这次看来真的是走了一步好棋。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大吼出声:“决战!”

  很快,请战吼声便此起彼伏,几乎要将汗帐的顶给掀了。

  “决战!”

  “决战!”

  ……

  林丹汗却在此刻,缓缓抬起手,往下压了压。

  他的目光,投向了坐在前列一位身穿红袍的老喇嘛,那是自他青年便为他加冕的红教活佛,呼图克图。

  他将手一引,道“太师,为我们看看此战的征兆吧。”

  那喇嘛干瘦得像一截被风干的树枝,面容黝黑,布满刀刻般的皱纹。

  他一言不发,缓缓走到帐中央的火塘前,从怀中取出一块洁白的羊肩胛骨,投入熊熊燃烧的牛粪火中。

  那牛粪火中,竟诡异地冒出一腾青绿色的火焰。

  所有人屏住了呼吸,敬畏地看着这神圣的一幕。

  火焰舔舐着骨头,发出“噼啪”的爆响。

  喇嘛口中念念有词,双眼死死盯着骨面上慢慢浮现的黑色裂纹。

  许久,他用火钳夹起滚烫的肩胛骨,端详片刻,才用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开口。

  “火光显现,云雾将散。金色的光芒将照亮西方,雄鹰将在太阳下翱翔……”

  这话一出,帐内众人脸上的贪婪和兴奋再也无法抑制,仿佛已经看到了堆积如山的财宝和女人。

  喇嘛却不理会众人的反应,他枯槁的手指抚过骨上的裂纹,声音变得更加飘忽难测。

  “但是……裂纹的尽头,也显现着一丝阴影。高原的风,会带来一些沙尘,或许会迷了雄鹰的眼睛。”

  喇嘛的话音刚落,帐内先是一静,随即爆发出更加响亮的哄笑,众人根本不以为意。

  “哈哈,风沙?我们蒙古汉子,哪个不是在风沙里长大的!”

  “雄鹰还能怕风沙?真是笑话!”

  林丹汗更是笑得前仰后合,他一把夺过旁边侍女递上的金杯,将马奶酒一饮而尽,狂放地说道:

  “说得好!一点风沙,正好给我的金刀开刃!”

  他猛地将金杯掷于地上,环视众人,眼中是不可一世的骄傲。

  “真正的雄鹰,只会把风沙当做振翅高飞时的点缀!”

  他顿了顿,大笑道。

  “今晚,牛羊管饱,酒水管够!让我们为即将到来的胜利,提前庆贺!”

  “不醉不归!”

  山呼海啸般的应和声中,众人纷纷举杯。

  大殿之中,全是对胜利的渴望。

  喇嘛那一点小小的警示,彻底被淹没在了喧嚣之中。

  ……

  说是不醉不归,但如今毕竟还是战时。

  众人宴饮片刻,苏泰福晋出面劝了几句,各人便纷纷散去了。

  贵英恰的脚步也有些虚浮,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了自己的帐中。

  他的帐篷在整个营地里,算得上是颇为豪华。

  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角落里摆放着几件从中原劫掠来的金银器皿,火盆里烧着煤炭而非寻常牧民的牛粪,温暖如春。

  但这股奢华,与林丹汗那如同宫殿般的汗帐相比,又显得黯淡了许多,处处都透着一股“次一等”甚至“次二等”的规矩。

  一名小厮悄无声息地迎了上来,半跪在地上,准备为他卸甲。

  贵英恰酒意刚好上头,身子一晃,手不自觉后挥。

  那奴仆躲闪不及,沉重的臂甲“砰”地一下砸在他的脸上。

  奴仆巴特尔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鼻血瞬间涌了出来,但他却死死咬着牙,不敢伸手去擦,只是将头埋得更低,继续着手上的活计,仿佛那张脸不是自己的一般。

  贵英恰的妻子,林丹汗的妹妹——太松固伦,从内帐走了出来。

  她膀大腰圆,一张脸盘子虽不至于丑陋,却也和秀美沾不上半点关系,眉宇间却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倨傲。

  她手里拿着一根羊腿,正漫不经心地啃咬着。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见到妻子,贵英恰仿佛瞬间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他踉跄着扶住帐中的立柱,眼神变得格外混沌,大着舌头嚷道:“太松!我的好固伦!你来得正好!”

  他挥舞着手臂,唾沫横飞。

  “你听着!我们……我们马上就要打下青城了!哈哈!”

  “到时候,大汗就是这草原上唯一的汗!唯一的!”

  贵英恰的眼神在火光下显得有些狂热,他像是说给太松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这天下,到时候就是三分之势!大汗是刘备,那女真是曹操,至于南边那个汉家皇帝,不过是江东鼠辈!”

  “而我!我贵英恰!”他挺起胸膛,重重地拍了拍,“我就是大汗的常山赵子龙!我要为大汗,在青城里杀个七进七出!”

  太松撇了撇嘴,对贵英恰这些话早已失去了兴趣。

  在她看来,她的丈夫,就是哥哥帐下最勇猛的狗。

  反正只要是狗,都没啥区别。

  死了这条,还有下一条。

  “呕——”

  话音未落,一股秽物猛地从贵英恰嘴里喷涌而出,溅洒在华美的地毯上,酸臭味瞬间弥漫开来。

  太松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着脚后退,捏着鼻子,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嫌恶。

  她看都懒得看贵英恰一眼,直接用靴尖踢了踢吓得僵住的那名小厮,呵斥道:

  “还愣着干什么?把他拖到床上去!”

  “是,是!”

  巴特尔连忙跑了过去,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将烂醉如泥的贵英恰拖到了床铺上。

  太松指着地上的污秽,又对巴特尔道:“打扫干净再走。”

  说罢,她将手上那根啃得七七八八的羊腿,随意扔到了巴特尔的脚边。

  “这条羊腿,赏你了。”

  巴特尔顾不得擦脸上的血污,扑通一声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感激涕零地将那根骨头捡起来,揣进怀里:“多谢固伦!多谢固伦!”

  他手脚麻利地将地面清理干净,便躬着身子退出了帐篷。

  床上,贵英恰发出了沉重的鼾声,他翻了个身,含糊不清地嘟囔着:“水……我要喝水……”

  “知道了!知道了!吵死了!”

  太松不耐烦地应着,转身从架子上取下一个皮水囊,走到床边,看也不看,就那么直接丢在了贵英恰的身上。

  她转身坐到梳妆台的铜镜前,在今日送回的几件首饰里挑挑拣拣。

  但小部落又那里会有什么好货呢?

  没多久太松便失了兴趣,转身来到床边,重重一躺。

  很快便响起了如雷的鼾声。

  帐篷内,一时间只剩下火盆里煤炭燃烧时发出的轻微噼啪声。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贵英恰缓缓睁开了双眼。

  那双眼睛里,分明没有半分醉意。

  他静静地看着帐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宴席上的喧嚣,那些部落首领们或真心或假意的吹捧,林丹汗志得意满的笑容,还有自己妻子那毫不掩饰的骄横。

  他贵英恰,身为部落首领,娶了大汗的妹妹,却依旧住着“次一等”的帐篷,用着“次一等”的器物,连自己的妻子都看不起自己。

  凭什么?

  凭什么他就要屈居人下?

  黑暗中,他的拳头缓缓攥紧,指甲深深地嵌进了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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