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第一奸臣,老朱求我别死 第119节
“沈诀,你这是在走钢丝。”
她说,“稍有不慎,你就真的成千古罪人了。”
“奸臣嘛。”
沈诀无所谓地笑了笑,又是一阵压不住的咳嗽,“要的就是这个名声。”
脑海里,那个冰冷的机械音适时响起,带着一股子让人烦躁的欢快劲儿。
【警告:检测到宿主行为严重违背正统伦理】
【出卖皇室宗亲,勾结流寇劫掠藩王,判定为极恶!】
【当前奸臣值飙升!】
【奖励生命值:72小时】
【获得道具:伪造的兵部调令一份】
沈诀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
看,连系统都觉得这是坏事。
做坏事能续命,这操蛋的世道。
……
河南,宜阳县郊外。
这里驻扎着一支衣衫褴褛的军队。
说是军队,其实更像是一群拿着破刀烂枪的乞丐。营地里没几口锅是冒烟的,几匹瘦得皮包骨头的战马在啃树皮。
大帐里,一个戴着毡帽的黑脸汉子正蹲在地上,拿匕首剔着骨头缝里最后一点肉丝。
帘子一掀,那个曾在京城开过黑店、如今投了义军的宋献策钻了进来,怀里揣着个包袱。
“闯将,来了个买卖。”
宋献策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双绿豆眼里透着精光。
李自成头都没抬:“有粮吗?没粮免谈。”
“比粮更好。”
宋献策掏出那个没署名的信封,“京城那位爷递来的消息。”
李自成手里的匕首一顿,猛地抬头:“九千岁?”
“除了那位,谁还能把大明朝的底裤都看穿了?”宋献策把信拆开,摊在地上。
那是一张简陋却精准的洛阳布防图,还有几行铁画银钩的小字。
李自成盯着那张图,呼吸慢慢变得粗重。
洛阳。
那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
高城深池,王气森森。
可现在,在这张纸上,那座坚不可摧的城池就像是一个被剥光了的美人,处处都是破绽。
“三百万两……”
李自成嗓子里发出咕噜一声,那是饿极了的野兽看见鲜血的动静,“真有这么多?”
“那位爷虽然名声臭,但在钱的事儿上,从不打诳语。”
宋献策指着信末尾的那三条规矩,“不过,人家也有条件。只求财,不杀王,三天撤。”
李自成站起身,把那张图纸死死攥在手里,力气大得指甲都掐进了肉里。
“三天……”
他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得有些狰狞,“够了。告诉弟兄们,把锅砸了!咱们去洛阳吃大户!吃那个三百斤的大肥猪!”
“那福王……”
“听九千岁的。”
李自成把匕首插回靴筒,“留他一条狗命。那位爷说得对,死猪不怕开水烫,活猪才能叫得响。”
……
三日后,洛阳福王府。
歌舞依旧,暖阁里春意盎然。
朱常洵正躺在那个特制的软榻上,让两个美人给他捶腿。前几日打发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锦衣卫,他心里那口气算是顺了。
什么流贼,什么闯塌天,不过是一群泥腿子,给他提鞋都不配。洛阳城墙高三丈,只要他不开门,谁能进得来?
“王爷……王爷!”
管家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帽子都跑丢了,脸上没了血色,连滚带爬地扑到软榻前。
“嚎什么丧!”朱常洵一脚踹过去,肥肉乱颤,“惊了本王的雅兴,把你皮扒了!”
“贼……贼进城了!”管家顾不上疼,趴在地上哭喊,“北门塌了!守备大人被砍了脑袋!闯贼的大旗已经插在鼓楼上了!”
朱常洵那一脚还悬在半空,整个人僵住了。
“你说什么?”他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岔了,“谁进来了?”
“李自成!说是奉了什么天命,来……来向王爷借粮!”
外头隐约传来喊杀声,那是几万人汇聚成的浪潮,正朝着王府的方向涌来。原本悦耳的丝竹声戛然而止,那几个舞姬尖叫着往桌子底下钻。
朱常洵费力地坐起来,浑身的肥肉都在抖,冷汗瞬间湿透了绸衫。
“兵呢?我的卫队呢?左良玉呢?”他慌乱地抓着管家的衣领,“快让他们来救驾!本王有钱!给他们钱!一个人赏一百两……不,五百两!”
“左总兵的大军还在三百里外啊!”管家哭丧着脸,“王爷,快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跑?
朱常洵看了看自己这三百斤的身子,又看了看门外已经乱作一团的王府。平日里那些巴结他的门客、侍卫,这会儿没一个人影,都在忙着抢东西逃命。
“给京城发报!给皇上发报!”
朱常洵嘶吼着,声音变了调,“告诉沈诀!本王给钱!五十万两……不,一百万两!全都给他!让他救我!快让他来救我啊!”
第99章 果真是狼?黑吃黑!
洛阳城的雪,是红色的。
喊杀声已经持续了两个时辰,这会儿渐渐弱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让人心慌的哭嚎和木料燃烧的噼啪声。
城北那处塌陷的缺口,像一张豁了牙的怪嘴,源源不断地往里吐着戴红巾的流寇。
福王府后花园,假山底下的冰窖口。
七八个流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堵门的巨石撬开。一股陈年女儿红的醇香混着霉味扑面而来,紧接着,又是一股骚臭。
“我就说在这儿!”
为首的流寇是个独眼龙,手里提着口卷了刃的鬼头刀,往里头啐了一口:“那帮太监没这胆子,也就这头肥猪能想出躲酒窖的主意。”
里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那沉重的喘息声,那是破风箱拉到尽头的动静。
“出来!再不出来老子放火了!”
独眼龙把火把往里一探。
一声尖利的惨叫从黑暗深处炸响。
“别杀我!我有钱!别杀我!”
几个流寇对视一眼,狞笑着钻了进去。没多大功夫,伴随着一阵杀猪般的嚎叫和重物拖地的摩擦声,一坨巨大的肉山被生生拽到了雪地上。
福王朱常洵,这会儿身上那件价比千金的缂丝蟒袍早成了抹布,被酒水浸得透湿。
裤裆底下更是不堪入目,黄白之物顺着裤管往下淌,在洁白的雪地上画出一道刺眼的痕迹。
三百多斤的肥肉在寒风里剧烈抖动,像一盆刚出锅的白肉。
“大王饶命……饶命啊……”
朱常洵脸埋在雪里,两只手胡乱扒拉着,指甲盖里全是泥,“要什么都给,全给……”
独眼龙一脚踩在他那层层叠叠的后脖颈肉上,感觉像踩在一床棉被上:“真他娘的肥。这得吃多少百姓的血肉才能长成这副德行。”
远处传来马蹄声。
李自成骑着一匹青骢马,慢悠悠地踏进王府大门。宋献策跟在旁边,手里还拿着那张九千岁送来的图纸。
“闯将,人抓着了。”
独眼龙邀功似的指了指地上的那堆肉。
李自成勒住马,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他对杀这头猪没兴趣,甚至觉得恶心。
“开库。”
李自成只吐出两个字。
管家早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地掏出一串钥匙。那钥匙串大得惊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铜流星锤。
库房的大门就在正殿后面,那不是一间房,是一整排连绵的院落。
第一道门打开。
即使是李自成这种见惯了生死、自诩心狠手辣的闯将,在这一刻也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银子!
不是箱子装的,也不是柜子里摆的。
是堆着的。
成千上万枚五十两重的银元宝,像劈柴一样码放着,一直堆到了房梁顶上。银光在火把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种冷冽而妖异的光芒,刺得人眼睛生疼。
“这……这是第一库。”
管家牙齿打颤,“这儿有……有八十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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