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事历史 > 美利坚文豪1905

美利坚文豪1905 第10节

  《贤人的礼物》总共也就才2500个英文单词,以李斯特写作的速度,基本上一天就能写完,他这几天就算被榨干,也能抽出时间来写。

  “《贤人的礼物》我已经写完了你看看。”

  马克·吐温拿着稿子蹲在旁边看。

  “你这小子写的文章有点像欧·亨利,但我能在你身上看到曾经《变形记》的影子,应该是吸收了一点作家的风格,然后再加入了一点你自己的深度思考。”

  “其中最令我感到比较优秀的片段是这对贫穷的夫妻卖掉了他们各自珍贵的东西,恰好现实当中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增强了他的说服性。”

  “再加上这个结尾,太有悬念了!”

  马克·吐温给了极大的肯定:“这绝对是一本质量上乘的商业小说!绝对会有不少的人为了看一个这样的故事而买单,甚至会感慨其中的故事。”

  “在保证对现实的讽刺同时又不降低小说的商业价值,再算上你的那一本《变形记》,一种独特超乎常人的写法,卡特·李斯特我不得不觉得你是一个写小说的天才!”

  李斯特点了点头。

  马克·吐温给出这样的评价已经很客观。

  “这本小说跟我一起投《星期六邮报》吧,跟我的小说一起邮过去,我去出面,说不定还能够把这本小说的价格再往上谈谈,你的下一本小说内容打算写什么。”

  李斯特笑了笑:“刚刚创作完两本小说,我肯定是得休息两天的。”

  “下一部小说估计也会是像《贤人的礼物》这样子的短篇,然后再调整为二万词以左右的中篇,如果这本中篇的卖价还算可以。”

  “我或许会考虑带着家人去纽约玩一段时间,我的女儿她一直都想要,说去纽约那样的大城市看看,还有玛莎她一直都想去那边的百老汇逛逛,至于我自己则是想去那边见一见文学沙龙。”

  马克·吐温闻言,眼睛一亮:“纽约?好主意那里才是文学的心脏,你作为一位作家,在爱达荷州的发展实在太有限。”

  “纽约那才是一位作家呆的地方,比如《大西洋月刊》的前主编威廉·迪恩·豪威尔斯,美利坚文坛的教父就在那里,亨利·詹姆斯心理文学的大家,伊迪丝·华顿这是一位优秀的女性作家,还有欧·亨利,你应该挺喜欢他的风格的……”

  马克·吐温就跟报菜名一样,说出一个又一个他熟知的名字。

  李斯特倒是都知道这些作家的事迹。

  只可惜海明威现在不在纽约。

  要不然就能够见到一个女孩版的海明威,毕竟在1905年这段时间,他的母亲可是很热衷于把海明威打扮成双胞胎的形状。

  或许这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可以见到的文学家男娘。

  马克·吐温聊完就坐马车去威廉姆斯的庄园,他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威廉姆斯那边休息。

  而李斯特则是去了镇上的酒馆,杰克很感谢李斯特的帮助,家里的土豆田这段时间都给他承包过去。

  所以李斯特这两天他一旦空闲下来,就直奔这里打扑克。

  当然打的是正经扑克。

  1905年,德州扑克都还没有传入美利坚的这块土壤,骨牌倒是挺多,但是最主流的还是一种名为老姑娘的打法。

  这款19世纪就兴起的美利坚纸牌游戏,1905年仍是老少皆宜的休闲玩法。

  游戏适配2人及以上,核心是通过轮流出牌配对,最终手里留下无法配对的那张牌的玩家即为输家,规则简单,在美利坚的普通酒馆玩的都是这种游戏。

  李斯特也很喜欢玩,但正常玩李斯特是绝对没法收支平衡的,庄家会抽水,这让曾经在美利坚西部驰骋的李斯特感受到一丝不妙,他讨厌这种局面失去掌控的感觉。

  李斯特有黑帮经验,有一点出千的小技巧,他多赢了那么两局,刚好能够抵平庄家收的那份钱,让这一把赌局显得不亏不赚。

  两天后。

  李斯特沉下心来,骑着马来到美利坚的荒郊野外寻找灵感,距离创作《贤人的礼物》已经有两天过去,他也是时候该开启下一部小说的创作。

第14章 黑帮兄弟

  李斯特一边骑着马,一边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摩根马就是比传统的杂交马骑起来要好用。

  150美元两匹的价格没白花,步态优雅,后肢力量强,就算是参加骑行比赛,都能够拿个不错的排名,看风景更是一绝。

  李斯特把马匹的速度稍微放慢了一点,开始想小说的事情。

  马克·吐温还在酝酿着那篇稿子应该怎么改,他说应该还有那么三天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足够李斯特写出一本漂亮的短篇小说。

  李斯特想到了欧·亨利。

  没办法这个时代的美利坚小说这位作家确实是最优选择。

  不仅能够符合这个时代,而且传播度又高,内容短小精悍,拿过来就能用,最主要的是高产选择多。

  仅在1905年这一年,他就在报刊上面发表30到40篇小说,在之后的几年也是每一年都在为报刊创作,其他几位短篇小说家绝对没有这样的优势。

  下一步就是选作品,从短篇小说集《四百万》当中挑一篇。

  李斯特在一块石头面前停下,从马上下来拿出一根雪茄,坐在石头上翘着二郎腿,点燃雪茄,吐出几口烟圈。

  “卡特!兄弟终于见到你,我这段时间一直都在打听你。”

  李斯特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向来人,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蛋。

  面前这个人一副流浪汉的样子他没有骑着马,衣服很破旧。

  他是曾经的黑帮成员名字叫做约翰,负责管理营地的资金,黑帮四分五裂以后他们一起逃向爱达荷州,最后意外分开。

  至于喊他卡特,以前在西部闯荡的时候,大家都叫他亚瑟·卡特,卡特·李斯特这个名字是为了防止被警察抓到专门取的名字,后来当成真名用。

  因此李斯特才敢肆无忌惮的用真名在杂志社刊登小说。

  “约翰!好久不见!”

  “是啊,你最近过得怎么样!看你混的好像不怎么好?穿的衣服跟流浪汉一样,以前在帮派里面你总喜欢穿那一身白的西装。”

  约翰叹了一口气,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跟李斯特简述了一下。

  约翰在和李斯特分开以后,就跟以前一样去赌场混迹,在一次去杂货店的路上,约翰心情好救济一个盲人,没想到盲人反手掏出枪抢劫。

  自那以后,约翰一贫如洗。

  再也没能力进入赌场,前一阵子冬天来临。

  约翰想要以犯罪的方式,也就是老本行进入监狱安享晚年,没想到警察们根本不理会他,就算约翰说出了黑帮的名字也无人理会。

  “没想到曾经放高利贷的家伙现在居然沦落到了这个地步,没人跟着你吧?”

  “没有。”

  “上来。”李斯特微微点了点头,骑上马,拍了拍马的屁股:“我带你去我家,再怎么说,我们也是曾经在帮派打拼过的弟兄,一口饭我还是能请得起的!”

  “多谢你卡特!”

  约翰曾经在西部混迹这么长时间一眼就注意到了这匹马的不同。

  “这是上好的摩根马?”

  “刚买的,150美元两匹。”

  “看来你混的不错。”

  “勉强能糊口。”

  李斯特闲逛的位置离庄园不远。

  几分钟的时间就到达庄园,伴随着马匹的前进,一望无际的草原变成大片的土豆田,仔细一看远处有一座大型的庄园,而在旁边有一间小庄园。

  这小庄园就是李斯特的家。

  一回到家李斯特打开门,翻出一块用油纸包好的咸肉,一些土豆和洋葱,还有一小袋豆子。

  他动作熟练地生起壁炉里的火,架上一个小铁锅,切下一小块咸肉扔进去煸炒。

  很快,油脂的焦香和肉香就弥漫了整个小屋,约翰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叫了一声,他有些尴尬地揉了揉肚子。

  趁着炖煮的功夫,李斯特又拿出两个还算干净的木碗和勺子放在桌上。

  他看了看约翰那身破烂的衣服和憔悴的面容,转身又从床底的一个小箱子里拿出一件自己半旧的衬衫和一条裤子。

  “待会儿吃饱了,去后面小溪边擦洗一下,把这身换了吧。”李斯特把衣服递过去:“虽然也不是什么好衣服,总比你身上那套强。”

  过了一会儿,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越来越响,香气也越发浓郁。

  李斯特掀开锅盖,用勺子搅了搅,一股混合着肉香、土豆淀粉甜香和洋葱辛香的热气扑面而来。

  汤汁已经收得有些浓稠,看起来暖烘烘的,十分诱人。

  他给约翰盛了满满一大碗,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少些的。

  “吃吧,别客气。”

  约翰几乎是抢过碗,也顾不上烫,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他吃得很快,很急,仿佛怕有人跟他抢似的,或许是这一段时间的流浪生涯,约翰的体力和枪法并不强,一旦没有了帮派的庇护,在这美利坚根本没有任何的战斗。

  李斯特看着他这副吃相,慢慢吃着自己碗里的食物,心里五味杂陈。

  曾经在帮派里,约翰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从未为一口吃食如此狼狈过,帮派那时包括他在内有好几个神枪手,每一次都能从西部打来大只的猎物。

  而他当时凭借着高利贷,总是能够赚来大量的利润,李斯特这么一想,突然拍了拍桌子,他觉得他应该想到怎么写他的第三本小说。

  就决定是你了《警察与赞美诗》。

  这本小说的故事经历跟约翰有很多雷同,不同的是主人公并没有像约翰那样子经历过一段大起大落的人生。

  他从一开始就是流浪汉,因为过冬想要找警察,然后警察不理,最后在教堂找到救赎以后,从良反到被警察抓住。

  也就前半段剧情不像。

  李斯特这么一想,既然有现实的样板,那么加入一点约翰的人生会不会让故事变得更加的戏剧性,比如简单的阐述一下约翰的黑帮背景?

  这正好能够给之后他想写的黑帮作品埋下伏笔。

  得找马克·吐温好好聊聊。

  “慢点吃,这锅里面还有都是给你做的。”

  约翰这才稍微放慢了速度,但依旧埋头苦干,直到把碗里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用勺子刮得一滴不剩,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靠在椅背上,脸上恢复了一些血色。

  “我还想要一支雪茄和一口威士忌。”

  李斯特没有拒绝,从箱子里面取出这些东西递给约翰。

  “谢谢你卡特!你这顿饭真是救了我的命!”

  约翰接过雪茄,熟练地咬掉烟尾,就着壁炉的火苗点燃。

  他深深吸了一口,让烟雾在口腔停留片刻才缓缓吐出。

首节 上一节 10/119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大唐:我的工业帝国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