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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130节

  可就在这档儿,出意外了。

  昨儿下午,禹丰街上,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哥儿,骑著高头大马,在那儿比试谁的马快!

  ——要说这人也真是贱,明明金陵有专门的马场,他们非要在大街上飙。

  好像看著百姓行人恐惧躲避的样子,他们很得意似的。

  但俗话说,这夜路走多了,哪儿能不撞鬼?河边去久了,哪儿能不湿鞋?

  这不,其中一个公子哥骑著马招摇过市,碰见赖椋刚刚收摊儿。

  让不让?

  你说要让吧,这把就输了,可是下了赌注的呢!

  你说不让吧,大不了就从这老头儿身上跨过去。

  孰轻孰重,公子哥儿哪儿分不清?

  ——金陵公子,怎肯认输!

  驾著高头大马,直直撞去!

  赖椋身上本就有因为修长城时落下的暗伤,一瘸一拐躲避不及,硬生生被那烈马给撞到,踩死了去!

  这就是走马灯的全部。

  至于后续的事儿嘛,就是那几个收尸人跟余琛摆谈的。

  说是禹丰街上出了人命,官府自然来查,那公子哥儿却倒打一耙,说是老头儿不知道发什么疯,自个儿撞上来。

  他乃是躲避不及,才撞到了赖椋。

  这一来,官府大刑司的人,既找不到啥证据,死人也说不了话,赖椋又无亲无故,没人替他申冤。

  再加上那公子哥儿家里有钱,他爹以前是混黑道的,现在洗白做了某个大商会的长老,不差关系不差钱儿,事发之后,立刻就上下打点。

  这般一套组合拳下来,别说赖椋无亲无故,哪怕就是有人给他申冤,怕是也无济于事。

  这事儿,就草草了结。

  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道如此。

  这苦命的赖椋的死,最多也就只让街坊邻里叹息了一阵,说好人不长命!

  但除此之外,这些平头百姓,能干啥?

  且不说他们到底看没看到当时真相,就是真看到了,有人敢去得罪一个黑道背景的商会长老的公子的?

  还是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老头儿?

  不可能的。

  反正最后啊,那公子哥儿该吃吃该喝喝,屁事儿没有。

  而赖椋死就死了,过两天怕就被人忘了,世道如常。

  但问题是,这死者本人,有话要说啊!

  凭啥?

  咱就安安分分走路,伱凭啥骑个马过来把人踩死了?

  你说当真是个意外呢?

  那也就罢了。

  可赖椋虽腿脚不利索,躲避不及,当时却清清楚楚看到,那公子哥儿脸色狞恶,不仅不拉缰绳,还是快马加鞭撞过来的!

  哪儿能这么算了?

  穷人的命,不是命呗?

  嗯……不得不说,倘若没有余琛,穷人的命,还真就不是命。

  但偏偏啊,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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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烈马反戈,宝术之威

  文圣老头儿看了这新来的“伙伴儿”。

  他是鬼,那赖椋也是鬼,所以相互可以看见。

  可一进来,那赖椋就只晓得反反复复念叨自个儿好惨,全然无法交流沟通。

  文圣大抵也明白,这赖椋只是个凡人,凭一腔执念在撑著,没法子有个轻易的神智。

  所以他往外边儿一钻,就问余琛。

  余琛也是没隐瞒,把赖椋的事儿一五一十都给说了。

  听得这位文圣眉头紧紧皱起。

  ——你说他活了那么久,更惨的事儿肯定也见过。

  可听到赖椋的遭遇,还是只有叹息,说这同人不同命,上下卑尊太大,是大夏朝解不开的死结儿。

  余琛咂了咂嘴,心说记忆里上辈子那个世界还行吧?

  阶级差都还是那么大。

  你这还在帝制王朝呢,就想这些玩意儿,压根儿就是老太监上青楼,无稽之谈!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就跟青浣打了声招呼,下了山去。

  文圣隐隐猜到他想要干啥,就问了句,要杀人了?

  没有抵触,没有阻止,只是问了句。

  大抵是因为他老人家也清楚的一点是,倘若是余琛一点儿也不作为的话,这赖椋十成十是白死了。

  这个世道,这种事儿,不少。

  余琛看著这位文圣一眼,却是摇头,拍著胸脯说虽然要给赖椋一个公道,但自个儿是正经守陵人,大大的守法百姓,才不会做那等私刑的事儿。

  文圣翻了个白眼,全当他放屁。

  就要看看,他不动手的情况下,咋给赖椋公道?

  下了山,一人一鬼在街上逛了两圈儿,领略这大城金陵的风采。

  整个金陵分五个城区,依次名为福泽,万民,百世,长安,永乐,分别对应东西南北中五方区域。

  而这其貌不扬的禹丰街,便是位于最底层的百姓所生活居住的万民城区。

  ——也只有这些地方,那些公子哥儿才敢大白天到处飙马。

  换了其他城区,要么是官府所在,要么是富贵人家,要么是道观林立,要么就是商会贸易所在。

  那些地儿,一块砖丢下去都能砸出来几个惹不起的大人物。

  这些公子哥儿自然是不敢去放肆的。

  下午时分,酉时三刻,正值黄昏,太阳落山时。

  大雪纷纷下,禹丰街上,络绎摊贩劳累了一天,纷纷收了摊儿,准备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可对于那些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儿来说,夜生活才将将儿开始哩!

  只看还是那几个家伙,死性不改,就来了这禹丰街头。

  拢共七八个人儿骑著马,锦袍貂帽,脚踏华履,腰系美玉,在一众家丁的簇拥下,意气风发,好不威风。

  而他们旁边儿,还有一些观望看热闹的百姓。

  大抵是因为昨儿赖椋的事儿,他们都隔得远远儿的,生怕受那无妄之灾。

  而那为首的公子哥儿,正是赖椋记忆里,驾马创死他那个。

  此时此刻,正和一旁的另一个纨绔子弟侃侃而谈。

  “周兄,你这今儿还敢出来啊?”那纨绔子弟笑道:“伱爹没禁你足?”

  “哼!”

  周姓公子哥儿冷笑一声:

  “那老不死的不长眼睛自个儿撞上来,出了事与我何干?我爹才不会让这晦气事儿扰了兴致!

  闲话少说,今儿赌啥?”

  那几个纨绔子弟一对眼儿,好似商量好了那般,说:“最近咱几个手头紧,就赌周兄这个月的零花钱,如何?”

  “好说!”周姓公子哥儿大手一挥,道:“但今儿,你们都赢不了我这血蹄驹!”

  几人皆是一愣,“周兄这马不是叫红蹄驹吗?”

  “你们懂甚?”

  周姓公子哥儿抚摸这马儿的鬃毛,笑道:“咱这马儿,如今可是见了血,踩著人命的,与你们那等凡兽岂能相提并论?”

  望著眼前这周兄夸夸其谈颇为自豪的模样,几个纨绔子弟都是直皱眉头。

  虽说吧,他们也没把昨儿那赖什么的家伙放在眼里但至少不会拿这种事来炫耀才是。

  而远处,一些百姓听了周姓公子哥儿的夸夸其谈,更是心头愤怒,却又话都不敢说!

  闲话说罢,那赛马,就要开始。

  人群里,余琛和文圣一人一鬼,目不转睛盯著前方。

  从周遭百姓谈论里,余琛也晓得了这公子哥儿的名儿。

  周旭阳,福泽城区富商周家之子,其父周子恭乃是金陵四大商会之一的鼎福商会元老,当初干灰色行当的,如今早已洗白。

  虽远比不上长安城区那些家里权势滔天的真正的贵子,但对于禹丰街的大伙儿来说,已是高不可攀的存在了。

  “真是可恶!摔死了才好!”

  人群中,有人诅咒。

  但立刻某人提醒:“兄弟,想想就得了,注意祸从口出啊!”

  那人不忿两声,终究是闭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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