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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烈烈起南洋 第44节

  只不过拉玛一世是母系纳真,且混血很多代了,而郑信是刚刚第二代的父系纳真。

  后世记载说拉玛一世的母亲叫做道真,其实是以讹传讹,因为道真或者纳真不是人名,而是一种身份。

  郑信与拉玛一世,两人同是纳真,自小就是玩伴,还能算得上是近亲。

  暹罗与华人,就是这么爱恨交织在了一起。

  府邸中,书房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带着一身水气的通,走了进来。

  他就是后来的拉玛一世,此时他还没有获得銮这个相当于子爵的爵位,是以后世说他名字叫做通銮也是不准确的,他就叫做通,銮是爵位。

  通今年二十九岁,相貌带着非常明显的壮傣人特征,头发浓密稍显卷曲中带着一点花白,肤色相对汉人更呈古铜色,鼻梁挺拔,眉毛也更加浓密。

  那一点点的花白发则估计是身体内那些汉人血统,带来的少年白基因。

  通的身材并不高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瘦小,是以显得不太有攻击性,脸上随时带着和善的笑意,因此人缘极好。

  在披耶达郑国英身边的伙伴和心腹中,通是最受大家欢迎的。

  “披耶,王上又将您的请求给驳回了。”

  郑国英苦笑一声,站起来将身后的毛巾递给通,语气温和中带着一些对于弟弟宠溺。

  “擦擦吧,一会让诗诗煮一碗姜汤来,小心风寒入侵。”

  对于相对矮小,可能只有一米六二三的通而言,一米七三四的郑国英要高大许多。

  肤色上两人倒是差不多,或者说纳真二代的郑国英比通还要黑一些。

  “好的父亲,我马上就去煮。”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穿着暹罗传统长筒裙,笑嘻嘻的从房门外探出一个脑袋回答到。

  这种长筒裙是傣泰民族的经典服饰,后世经过不断演变后,成为了泰国街头女性最常见的民族服装。

  这个探头探脑的小女孩诗诗也略有些黑,但长相娇俏可爱,是郑国英的长女,今年十一岁。

  她冲父亲说道之后,又看着正在擦干头上雨水的通说道:“叔父一会一定要喝一大碗哦!”

  “不!”通摇了摇手指,“我要喝两大碗!”

  诗诗闻言眼睛都笑成了月牙状,开心的迈着小碎步赶紧退了下去。

  等到她一走,书房中气氛就开始有些凝固了,郑国英看着墙上的地图,缓缓说道:

  “阿瑜陀耶地处平原之上,周围一马平川,不管是骑兵还是象兵都能来去自如。

  缅人若来,大炮甚至可以直接轰击王宫,根本就不足以守御。

  若要阿瑜陀耶不失,就必须要守住甘烹碧,当然最好是能守住达城。

  有天险不用,却要搞什么以逸待劳,歼敌于国都之外,这完全就是拿万千勇士的性命在.。”

  说到这,郑国英突然停住了,他深深叹了口气,“通,我最近在重读孙武子的兵书。”

  说着,郑国英从暹罗话切到了汉语,而且还不是潮州话,而是标准的官话。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自古把刀兵当成儿戏的,最终都会死于刀兵之下。”

  通也切换成了官话,这是他们之间的小秘密,在暹罗,一口带着些许江淮口音的官话,就约等于加密语言。

  不但暹罗人听不懂,大部分的华人只要你语速稍快一点,他们也不大听得懂。

  “披耶,你只看到了刀兵,我却看到了别的。

  咱们这些纳真的权力太大了,不但垄断了财政部门,这些年由纳真们统领的军队也越来越多。

  自宋当王开始,王室就不太信任我们了。

  他们哪里是看不到达城或者甘烹碧重要性,他们是不放心,不放心你这个堪称军事天才的最出色纳真,成为手握大量兵权的边疆大将。

  阿迦达王提防你,远胜过对对缅人的提防!”

  郑国英不再说话了,他能不知道这一切吗?

  他知道。

  可是知道归知道,郑国英还是心急如焚。

  缅人的白象王孟驳乃是贡榜王朝明君,他指挥下的缅军更是勇不可当。

  而暹罗军队则早就因为腐败丛生,战斗力极为低下,全国精锐之兵可能都不足五千,其余都是垃圾。

  真的等缅人到了阿瑜陀耶城外,暹罗军队根本不是对手。

  “明日你安排一下,我要到崖差蒙空寺去礼佛。”半晌之后,郑国英低声说道。

  通秒懂,去崖差蒙空寺礼佛不过是遮掩,披耶的真正意图是要去和銮乍都,见上一面。

  这位第三代潮州纳真,掌控了城西南最重要的堡垒,麾下有四百精兵。

  若真的缅军抵达阿瑜陀耶城外的话,銮乍都控制的这个堡垒,就是最重要的钉子了。

  不过就在通将要离开的时候,郑国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打开抽屉把一封信递给通。

  “你看看,这是洛坤送来的密信,昭孟王春发去了河仙。”

  通赶紧接过来,越看,他越觉得这个河仙莫家老五的操作很是熟悉。

  郑国英看着通怪异的眼神,难得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很熟悉是吧,我刚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我什么时候跑到洛坤去玩了这么一手呢,哈哈哈哈!”

  通也跟着笑了起来,确实,这操作跟当年一步步往上爬的披耶达几乎一模一样,都特别擅长分化拉拢,又能极为大度的把朋友搞得多多的。

  等到见到郑国英的心情变好之后,通才压下这股怪异的感觉说道:

  “披耶,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吗?王家是潮州乡党,还一直在为支援你而做着准备。”

  郑国英站起来身后,缓缓走了两步后摇了摇头,“王春发去了河仙,或许是因为畏惧即将到来的战争。

  王闰之这个人我见过,他是知道分寸的,肯定还会继续跟我们这些潮州乡党站在一起。

  再说了,这莫子布若是年长十岁,且是河仙莫家毫无争议继承人的话,我或许是需要担心一二。

  但是他太年轻了,法统上又没有优势,是得不到河仙莫家那些老狐狸支持的。

  而且我郑国英都只是想着能团结潮州人,他一个粤西佬,还是明香人,竟然妄想着可以团结所有华人。

  嗯,或许当这个年轻人被现实痛打之后,就能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了。

  不过,确实是个人才,我们可以对他释放一点善意,毕竟总是华人,未来或许能通过他与河仙莫家多一些沟通。”

  嗯,郑国英郑信此时,当然是想不到几年后他就会成为暹罗之王的,是以对莫子布还有些欣赏。

  河仙莫家对于暹罗王来说,是一颗如鲠在喉的钉子,但对于一个华裔暹罗大臣来说,暂时还不是。

第64章 吉打苏丹

  吉打苏丹莫哈末吉瓦沙二世勉强站在在加央城头,若不是他极力控制,腿都要不受控制的开始哆嗦了。

  半个月前,他还在高兴于突然涌来了一股两万来人的部民,想着可以依靠这些人在玻璃河中游再开垦一些荒地。

  结果这些人不是天上掉的馅饼,而是魔鬼扔出来的诱饵,他们还没开始具体安排呢,大兵就杀上门来了。

  吉打苏丹国听着是一个国家,但实际上没多大,更没多少人口。

  此时的后世西马,也就是马来西亚西部怎么说呢,实际上是非常荒凉的。

  这地方没几块平地,除了锡也没多少矿产资源。

  有那么几亩地种粮食呢,往往一场大雨就能把浮土给冲走,产量低的黄土高原的老农见了,都要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历史上西马发展起来,还得再过个七八十年,等荷兰和英吉利等殖民者腾出手来之后,他们开始坑蒙拐骗华人劳工南下到这里开办种植园。

  当时中国大陆上人口爆炸到了三个多亿,大量百姓活不下去,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又被迫打开了国门,为华人大规模下南洋提供了客观条件。

  大量华工被骗到此地之后穷困潦倒也无力回国,于是只能在西马的地盘上挣扎求存。

  是他们,特别是大量的福建移民把家乡修梯田、山田的技术带到了西马地区。

  他们平整了土地,修建了水库,挖好了水渠,从而控制住了热带地区一场大雨能轻易带走的表层浮土的弊端,西马的农业才开始大发展。

  而农业稳定之后,人口才会稳步增加,其他的各个产业,也才有不断发展的可能。

  这也是后世西马华人多的原因,没有这些华人,不是莫子布看不起土著。

  就凭西马的土著,你再给他们一百年,他们也干不成这些事。

  此时的西马地区就是这样,除了新加坡所在的柔佛苏丹国还算稍可以外,其余的吉打、霹雳、彭亨都是大片密林,没几个人。

  就以莫哈末吉瓦沙二世统治的吉打苏丹国为例,总人口不过十一万。

  土著们的生活属于一年只有两三个月能吃上大米,其余基本就要靠芒果、菠萝、椰子以及渔获填饱肚子。

  就这样的国家,莫子布如果不是为了在后世玻璃市这边建立一个秘密基地,以防去缅甸抢人的事业出现意外,他根本都懒得花力气来打。

  不过,苏丹的儿子阿杜拉显然有不同意见。

  “苏丹陛下,外面也就来了几百人而已,我们为什么要答应他们的无礼要求?

  应该狠狠的还击,让那些秦尼人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

  说着,阿杜拉王子还狠狠瞪了旁边一个皮肤略显白皙的男人一眼。

  这也是一个秦尼人,不但垄断了国内唯一的产业-两个大型锡矿,还在觊觎他漂亮的妹妹罗克珊娜,想通过成为苏丹女婿,从而免掉一笔税收。

  真是妄想!

  早就将苏丹国看成自己产业的阿杜拉王子,决不允许国家失去这么大的一笔财源。

  那可是每年三百枚巴达维亚银元,约合两百七十两大清白银的直接收入。

  “哦!我儿可有办法击退这些秦尼人?”

  听到儿子这么说,又看了看外面的秦尼人虽然有股不好惹的气质,但好像人数确实少了点。

  “当然可以!”阿杜拉王子拍着胸脯保证道:

  “城中有武士两百人,敲响警钟后,城外一个时辰就可以集合最少两千人。

  两千三百勇士对付四百秦尼人,还不是轻轻松松!”

  一边的叶丰昌刚想说话,但苏丹莫哈末吉瓦沙二世已经点头同意了,也对,五个打一个,还能打不过?

  叶丰昌翻了翻白眼,只能提醒道:“苏丹殿下,这些汉人是粤西人,他们也只是要租借玻璃城作为补给港口而已。

  只要答应他们,再把逃来的两万人口还给他们,就可以不动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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