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深夜摆摊,竟被全网追杀! 第101节
勾芡。
众所周知,红烧制法便是先将食材炸熟,之后再用红烧口调味,炖煮之后将红烧汤汁勾芡调浓淋在成熟的食材表面。
这基本上就是大部分红烧菜类的做法。
所以此刻,石磊在等。
只见,陈默并没有像他想像中的做法操作,而是打开了大火。
好在煎鱼的时候火候掌握很好,鲤鱼表面煎的程度足够,否则的话石磊觉得这么大火蒙住这鱼肉都得散架了。
石磊顿时开心了。
按理说现在应该是把鲤鱼捞出来摆盘,然后勾芡收浓汤汁,淋在鱼身即可。
这小老板竟然直接大火猛煮,属实是有些贻笑大方,机会来了!
“哎哎哎,你怎么这样啊?你这样弄待会儿鱼肉都要散开了,你赶紧捞出来。”
“我不。”陈默干脆的回答,让石磊惬了证。
“不是,你现在赶紧捞出来然后勾个芡就行。”
“那不行。”
石磊越来越激动,“你是不是不相信我说的?”
陈默没有时间和他周旋,因为这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难掌握的一步,“不是不信,我有我的做法。”
“好好好,你不信是吧?嘿嘿。小老板你给我等著!“
石磊开心的跑了,跑到他的奥迪Q7后边,人刚动作车的后备箱就打开了,足以见得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而陈默,还在盯著锅里边鱼的动静。
随著红烧鱼汤的猛烈沸腾,原本被煎到表皮焦酥的鱼皮开始逐渐软化,处于一种...表面软,
内部酥的状态。
陈默现在已经无法完全依赖进度条。
因为锅中鱼汤沸腾,进度条的小光球竟然跟随著沸腾的程度在不断的抖动!
处于一种完全无法预判的状态。
回忆著脑海中看过的食谱。
【经过十分钟炖煮后鱼皮表面依然变得酥软,再猛火猛煮,越猛的水越不容易产生“浸泡沁入”的效果。】
【所以火势要猛,汤汁波动要猛,将鱼皮表面慢煮闷软的部分猛煮下来,融入汤汁,形成胶质鱼汤,再大火收浓。】
陈默是清楚这是什么东西的。
小时候吃不完剩下的鱼,第二天汤汁表面会凝结出一层皮冻,只是汤汁太多的时候察觉不到。
随著光球前后不断抖动,距离闪光点愈发的近。
猛火之下,锅中汤汁迅速变少。
陈默看到,鱼肉表面看上去略微有些黏糊的团粉与鱼皮的结合,真的在逐渐剥离,直到露出新的鱼皮。
就是现在。
改大火!
并起锅!
第134章 真是令人陶醉的红烧鱼
起锅并不是已经结束了。
黑勺用的随心所欲,精准又灵巧的将大鲤鱼捞入长盘之中。
也是木沐塞进来的,虽然不知道木沐为啥要把饭店里的餐具也带到餐车上来,但现在还真就派上用场了。
黑锅重新回到灶台,大火继续煮沸。
正如陈默预料的一般,汤汁在大火之下继续变少,黑勺留起再倒入,明显能感觉到汤汁浓稠了许多。
这次精准的卡在了闪光点的位置,随著【完美】的提示爆闪于眼前,陈默关火,使用黑勺,留出锅中浓稠的汤汁。
对准大鲤鱼,从头到尾淋了下去。
随即再留起一勺,再度淋上,多余的浓汤顺著改过的刀口流淌而入,再流淌到盘中。
取来一点点香菜,放在盘边作为点缀。
黄河大鲤鱼,成了!
恰巧此时,石磊去而复返,手里拿著红色的本子,“来,你不信我说的是吧,给你看看这个。”
陈默没有去看,而是看著橱柜台上两条近乎完美的黄河大鲤鱼,感受著迎面而来的纯朴香味。
鱼香,这是真正的鱼香!
煎制保留了鱼肉本身的香味,慢火煮将鱼肉的鲜香味彻底激发出来并融入汤汁中,猛火让部分鱼皮融化于汤中再收浓,使的这种香味愈发浓郁。
“等会再看。你先尝尝。”陈默递出一双干净筷子,“看看这六十块钱花的值不值。”
石磊这才想起来,自己本身是想著这条鱼如果带回家里去多半也是要死了的,死鱼还没经过冷藏,绝对是不能吃的。
所以才来这里想让有著餐车的小老板帮自己加工一下来的,怎么到最后就变成自己想装个逼了?
对,都怪这位老板,如果他不是总反驳我的话我也不会把这玩意儿拿出来。
石磊左手先拿著这个红本本,装逼要全套,既然对方让自己尝尝,那就先尝尝,然后指出他的不足,等小老板不服气的时候再拿出自己的证书。
小老板可以啊,想让我装逼就直说,还铺垫这么多?’
石磊右手握著筷子,径直对准了鱼身侧腹的位置,这块肉堪称绝妙,有著丰厚的脂肪,吃起来肥而不腻。
带著轻微酱红色的鱼肉入口。
石磊已经准备好开始批判了。
抿了下肉,张开嘴巴刚要说话,已然近乎融化的鱼肉差点从他嘴边溜走,吓得石磊赶紧闭上了嘴巴。
雾那间!
一种无比醇厚的鱼肉鲜香味充斥口腔,不等石磊细细感受便流入胃部。
这块肉,实在太嫩了。
石磊赶紧对著鱼背附近夹了块儿肉。
这次,吃到嘴里略微咀嚼,感受到的是鱼皮的焦香酥脆,完全没有一丁点软糯的口感,咬下去就是觉得略带韧劲的脆香。
这层鱼皮仿佛是包裹著美味的铠甲一般,咬破之后,鱼肉本身的鲜嫩口感立马席卷而来,紧实,而且富有弹性。
只需继续咀嚼,便能感受到每一丝的鱼肉都是吸收了浓郁饱满的汤汁,这一刻咸鲜鱼香的味道同时在舌尖交融,再爆炸开来!
“卧槽,有点好吃啊。”石磊心中颇为震撼。
太离谱了,怎么会这么好吃?
主要是,这个味道为什么会这么的..,
作为青年厨师总冠军,石磊想了会儿,只能想到用醇厚来形容这种口感和味道。
每一口下去,都是这种感觉。
口腔内部的红烧香味和鱼肉香味交相融合,绵延不绝从,吃完之后也能感受到口齿留香,想要赶紧再来一口。
不行,再来一口!
二斤重的黄河大鲤鱼,鱼刺已经很少了,这是一种南方人很难理解的存在。
毕竟在南方。
鲤鱼是丢在垃圾桶里也不想吃的鱼类。
但如果此刻木沐在的话,一定会跳起来欢呼的,
石磊一口接著一口,三两下就把一条鱼的上面给吃没了。
本来就到了中午的饭点儿略微有些饥饿,结果这条鱼还做的这么好吃,石磊根本忍不了一点。
全然忘记了自己是总冠军的事情,脑子里满满的都是疑惑。
为毛这条鱼能做出这种奇妙的醇厚香味?
按照他冠军级别的理解,红烧鲤鱼,重什么?
红烧!
但这道菜,仿佛更多的是把鲤鱼本身的特点凸出来,将红烧的味道放在了鱼肉本身味道的后面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只有多年的餐饮人才能细致的感受到,如果是普通食客的话,只会觉得很好吃。
石磊在当厨师的时候也对鱼类制法颇有研究,为什么南方人不吃鲤鱼?
鲤鱼肉是一团一团的,不是像南方的鱼类一缕一缕的。
如果做的不好,鲤鱼肉吃起来特别柴,特别的糟,更别谈什么鲜嫩口感,根本不存在的。
而且鲤鱼也只能吃吃这种野生黄河鲤鱼,普通养殖的黑皮鲤鱼不仅刺多,土腥味也特别重。
能把鲤鱼做到眼前这种程度的,石磊自认为从业以来没见过第二个。
“咋样,好吃不?”
“是还有点东西...哎不是,我就问你刚才是不是不信我说的话?”
陈默抽抽著嘴角,“啊?”
他都忘了石磊是想让自己相信啥,这人咋奇奇怪怪的。
不过陈默看到奥迪Q7那边,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
穿著一身黑色连衣丝裙,踩著双拖鞋,应该是在车上的时候为了舒服换的。
女人走起路来气势汹汹,一眼就能看出来处于暴怒中,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女人速度会增加百分之五十。
太快了,不等陈默提醒呢,女人就走到了这边,
“你不说让我在车上等你然后吃午饭,你自己在这儿吃上了?‘
郝佳再往前一看,只看到一条裸露著鱼骨头的鲤鱼躺在盘子里,“你都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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