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第73节
这次再学个热腾腾的内脏汤回去,脂肪、水分、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齐全,这个冬天岂不是美滋滋?
他没有急着去喝汤,而是先舀了一片薄薄的羊肝,这是他唯一能认出来的部位。
羊肝的味道跟他以前吃过的没什么区别,硬硬的口感加上微弱的内脏气味,就跟吃肉差不多。
然后是一片三角状相对较厚的不知名部位,表面还镶嵌着肉眼可见的血管。
试探性咬了一小口,眉头瞬间皱起。
这玩意的味道跟肉完全不同,像是在咬一块吸满水的海绵,那种软软的口感实在是令人有点难以接受。
下一片看上去是最正常的,没有任何奇怪的纹路或者结构,就是纯粹的肉。
“嗯,这是心脏。”
嚼了两口,他立刻确定了这玩意的真实身份,也只有心脏才有这种充满绵密弹性的肉感。
然后是长的最奇怪,像是切成长条状的抹布似的部位。
他看了眼堆在旁边木板上的各种内脏,一眼就看见了这玩意的本体。
一个看起来像是切开的皮球,内部布满长满灰刺叶片的东西。
“这是……羊胃?”
“对”,林宸给自己也盛了一小锅羊杂汤,撒了把海盐上去,又挖了点已经凝固的羊油辣椒。
凝固的红油乍一接触到滚烫的羊汤,悄无声息间化开,薄薄一层鲜红的辣椒碎漂浮在汤面上,和浓白的汤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夹起一筷子羊杂在汤里蘸了蘸,让内脏表面裹满红油,搭配香菜叶一起塞进嘴里。
脆、嫩、绵、软、弹,多种不同口感的羊杂在嘴巴里互相融合,咀嚼间,羊油辣椒醇厚的香气渐渐释放,淡淡的辣味恰到好处将羊杂的鲜味进一步激发。
尤其是香菜的加入更是点睛之笔,高温下释放出的浓烈香气,还有淡淡的回甜,瞬间满足了他体内饥肠辘辘的渴望。
第120章 119手抓羊排
一筷子羊杂,再喝上一口热乎乎的羊汤,感受那股热意顺着喉咙慢慢滑进胃里。
“呼……”
林宸长舒口气,感觉身体都在此刻热了起来。
见他吃的这么香,安德烈也有样学样撒了把盐,又挖了点红彤彤的羊油辣椒拌进汤里。
北美的辣通常以酸辣为主,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水牛城辣鸡翅。
虽然是用辣椒粉和醋以及其它调料腌制出来的,实际味道跟辣椒仔腌的区别并不大。
再就是烟熏辣椒粉,这玩意应用的也很广,几乎没有辣味,只提供香气和淡淡的烟熏气息。
这边的餐厅里最常见的辣椒粉有两种,一种是paprika,另一种就是smoked paprika,也就是烟熏辣椒粉。
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俩玩意的时候他还好奇来着,结果上网一查,好家伙,这俩根本就不能算是辣椒,而是甜椒,也就是彩色的那个灯笼椒。
通过晒干或者熏干研磨的方式制成不同的辣椒粉,整体以果香为主,是从匈牙利流传开的最受西方人欢迎的辣椒粉。
哪怕是最辣的hot paprika,在亚洲正常的辣椒粉面前也是个弟弟。
但这并不代表老外不吃辣,像是墨西哥以及周边这些国家的人,他们吃辣的水平也名列世界前茅。
只能说在他接触下来的人群当中,吃辣的比例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
一口辣乎乎的羊汤下肚,安德烈满是皱纹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咳咳……呼唔~!”
他轻咳了两声,似乎好受了些。
浑浊的瞳孔中亮起璀璨精光,满是讶异的目光不可置信地盯着手里捧着的羊杂汤,再看看那锅羊油辣椒。
“哦天呐,好刺激的味道,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真的很……爽,对,就是爽!”
“它的辣度刚刚好处于能让人承受的范围,既不会难受的同时也能刺激到被冰冻的味蕾,只是一口,我都感觉我快要出汗了!”
“最关键的是它是用羊油做的,能完美融入这个羊汤里,我现在口腔里全是羊油醇厚的回味,还有辣椒的香味。”
“你知道的,以前我只会将所有瘦肉和肥肉连着骨头全部丢进锅里煮,然后直接塞进嘴里,第一口确实很爽,但不超过三口就腻了,那种满嘴都是脂肪的恶心油腻感。”
林宸认同点头,“所以为了改善口感,我们大夏人的祖先想尽一切办法改良食谱,才有了今天的各种美食。”
“对了,羊肠你还没吃吧,尝尝?”
提到这个,安德烈脸上笑容僵住。
刚才他是刻意避开羊肠,先将其它内脏部位尝了个遍,没想到比自己想象中更容易接受。
但只要一想到羊肠是羊储存排泄物的地方,他就止不住生理性地犯呕。
这跟吃那啥有什么区别?
“你看。”
林宸夹起两小段羊肠在辣油里泡了泡,当着他的面塞进嘴里,嘴角扬起满意弧度。
“放心吧,没有任何异味,它可是重要的脂肪来源,你这个有着三十年野外生存经验的大师,难道连动物内脏都不敢吃?”
“观众们可都看着呢。”
“……”安德烈嘴角抽搐,默默点头,从牙齿缝里艰难地挤出两个字。
“我吃。”
为了节目热度,为了名气,这个羊肠他今天必须吃!
哪怕最后没有得到百万美金的奖励,只要累积了足够的人气,照样能赚钱。
他用勺子舀起一截羊肠,先凑上去嗅了嗅,哪怕明知道不可能有什么异味,他还是这样做了,只是为了卸下心中强烈的抵触。
“呼……呼……”
深吸两口气,他没有犹豫,眼睛一闭,猛地将其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两秒钟后。
“唔呃……”
随着第一次干呕结束,安德烈的表情慢慢变得奇怪起来。
“这味道,似乎比想象中更容易接受?”
过去三十年里,他吃过无数次令人恶心的食物。
活的蠕虫、沾满泥土的蚯蚓、浑身是粉的飞蛾、爆浆的蜘蛛等等。
跟那些比起来,羊肠的味道甚至可以说相当美味。
哦不,应该说是林宸做的羊肠。
突破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的安德烈大口大口享用着美味,两口羊杂一口汤,在这冰天雪地里吃的满头大汗。
“好吃,太好吃了,越吃越香!”
一份羊杂汤很快就被消灭的干干净净,都不用林宸动手,他立刻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锅,熟门熟路地撒上一圈薄盐,再挖起一勺羊油辣椒拌进去。
林宸笑而不语,快速解决了自己面前的食物,将先前拿出来的土豆削掉皮,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方块丢进汤锅里,重新架到火上加热。
“羊汤一定要吃烫的,羊肉也是,只要温度稍微降下来一点,羊的膻味就会被放大。”
抓了把盐撒进去,给羊汤吊个底味,这样煮出来的土豆才更入味。
接着他又捞出几根肥美的羊排盛到安德烈锅里。
“尝尝这个,这是我们大夏北边比较流行的吃法,手抓羊排,其实就是清水煮的原味羊排,主要是羊肉部位要好,再搭配特殊的蘸料韭菜花一起吃,不过这里没有,你就蘸羊油辣椒吃吧。”
羊肋排的外形跟西餐厅里卖的香草羊排差不多,都是一根肋骨顶端带着大块羊肉,区别就是香草羊排是纯瘦肉,手抓羊排则是肥瘦相间,还带着块羊皮。
连内脏都吃的津津有味的安德烈没有半点犹豫,道了声谢后抓起羊排就往嘴巴里塞。
炖煮了一个多小时的羊排肉质软烂脱骨,用牙齿轻轻一带便整个脱落。
羊皮如同果冻般的质地中还夹杂着微弱的弹性,跟羊肠那种充满韧劲的弹完全是两种概念。
羊皮和羊肉间连着的脂肪部分更是完全被煮化,用舌尖轻轻一抿当场化开。
最重要的是肋排上的瘦肉也格外软嫩多汁,吃起来几乎完全不费劲儿。
短短两分钟时间,第二锅羊杂又被消灭的干干净净。
安德烈嗦了几下排骨,随手往栅栏外头一丢,正想去舀第三份,突然被林宸挡住。
“给你尝尝这个,应该没吃过吧?”
第121章 120羊脑?这个就不了……
“腿骨?”
见林宸夹到自己锅里的那根粗大的骨头,安德烈已经伸出去的手默默收回。
“这骨头上也没什么肉啊,怎么吃?”
羊棒骨上大部分的腿肉都被林宸提前剔下来煮到锅里去了,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贴骨肉还粘在上边。
这种程度的残留,在他家里都是喂狗用的,还只是磨牙的零食。
“贴骨肉才是最香的,不过吃棒骨要先吃骨髓,那是精华。”
林宸将棒骨豁口转过来对准安德烈,指着中间半透明膏状的东西。
“这就是骨髓,你尝尝。”
才跟林宸合作了两次,动物血、肠子、心肝肺什么的全都吃了个遍。
骨髓根本不算什么。
他也没多想,抓着棒骨用树枝捅进去刮了刮,很快就刮出一条像是肥肉的骨髓。
嘶溜。
“这不就是肥肉的味道吗?”
“可以这样说没错,因为多余的部分已经煮出去了,只剩下脂肪。”
安德烈若有所思点头,很快就反应过来林宸是在用这种方法告诉他,缺少脂肪的时候还能通过这种方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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