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记 第44节
“能以一当十者,无他,甲坚兵利耳?”蒯胜重复了一遍魏聪的话,愈发觉得意味深长,叹道:“贤弟文武全才,非我能及,此番出兵,可有不足之处,尽可对我言之,蒯某但有所能,定当竭力报之!”
“难道自己抄诗还能抄出个粉丝出来?”魏聪看蒯胜神色诚恳,不像是作伪的样子:“既然功曹这般说,那在下就厚颜了。说句实话,军中箭矢甚缺,我在应郎中那儿费尽口舌,他也只肯给我三万箭矢!功曹可否也给三万羽箭?”
“三万羽箭?”蒯胜露出了鄙夷的笑容:“那应奉也拿得出手?孟德呀!你就不该向那厮开口,他是跟着冯车骑来的,是朝廷的人,岂会体谅你的难处?待会我就让人送十万羽箭来,聊表寸心!”
“多谢功曹!”魏聪闻言大喜,赶忙俯身下拜,蒯胜伸手托住,笑道:“孟德,你我既已通表字,便当以表字相称,你以功曹称我,岂不是自外于我?”
“这——”魏聪露出了尴尬的笑容,态度可以装,十万支箭可装不了,尤其是眼下这当口,有钱也没地方买去,人家这么爽利的掏出来,自己还功曹功曹的叫,着实是说不过去。
“安平兄教训的是,的确是我的不是!”
“哈哈哈,这就对了!”蒯胜拍了拍魏聪的肩膀:“大丈夫意气相投,便是一家,些许身外之物,千万莫要放在心上。我刚刚进来时,发现孟德你军中没有马匹,虽然说江南多泥沼卑湿,不利铁骑驰突,但眼下正是冬天,渡江后也有土地平旷,坚硬,利于骑兵的地方。我家中有良马百匹,今分一半于孟德,以壮军威,切莫推辞!”
“五十匹马!”魏聪瞪大了眼睛,这可是一笔非同小可的礼物,他下意识想要拒绝,却又舍不得。
“孟德,我知道你杀了张伯路之后,郡里有不少人贪图他留下的田宅,所以对你怀有敌意。但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至少我没有!”蒯胜道:“吾家自从七世祖迁徙到荆州之后,已经有百余年。如今宗族强盛,子弟众多,田宅相望,可谓之极盛。但天下事盛极必衰,无人能够逃脱,是以贤者处安而思危,无他,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也!”
“以在下所见,即便是武陵蛮打过江来,对蒯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魏聪点了点头,他对像蒯家、黄家这些士族豪强的力量有极为深刻的印象,他很清楚像武陵蛮这种蛮夷入侵,可能对小农是灭顶之灾,但对蒯家这种地方土豪威胁并不大,甚至还有利;因为武陵蛮很难打败蒯家组织严密的宗族武装,攻下其居住坚固的邬堡,而相邻的那些小民为了避免受到侵害,会投入蒯家宇下,成为其新的部曲奴婢来换取其庇护,那些不肯投靠蒯家的,要么被蛮夷杀掉,要么被迫逃亡,空出大片现成的无主耕地供蒯家兼并,这样即便流亡者战乱之后回来了,也无地可去,只能当蒯家的部曲宾客,这无疑会更加壮大蒯家的实力。
所以往往一场大的战乱之后,当地就变成拥有几百顷,甚至几千顷耕地,州郡相望的豪强庄园,像《三国志》中经常提到某某士人德行高尚,黄巾军来了之后,周边几千户都依附他,他就带着这些依附者去山中险要地筑邬堡自守,天天讲《春秋》啥的教化百姓,其实说的就是这种事情。只不过史书上不会说这些士人原本就有强大的宗族武装,那些依附他的百姓之后种地要缴纳一部分收成,还要被抽出壮丁参加其宗族武装,沦为那士人的部曲宾客罢了。
“不错,对蒯家来说,的确武陵蛮算不得什么!”蒯胜点了点头:“但朝廷的大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要知道,每次大军经过,都会田园为墟,禾苗凋零,生灵涂炭,州郡为之一空!如此景象,叫我等如何不痛心疾首呀!”
俗话说“说话听声,锣鼓听音”,像蒯胜这种人,与他交谈很多时候不光要听他说了什么,还要听他没有说出口的弦外之音。他方才真的只是说朝廷大军过境的惨状吗?显然不是,至少不只是。魏聪点了点头,试探道:“是呀,我虽然是外乡人,但如今也已经立足南郡,听兄台方才所言,心中亦有戚戚焉!”
“这就对了!”蒯胜拊掌笑道:“平日里我就和那几个还在意张伯路那点家业的家伙说:孟德虽然是新来之人,但大伙儿也多半是祖上迁来的,不过早个几代人而已,何必强分你我呢?如今朝廷大军已至,兵车一动,日费千金,就是座金山也不够。而朝廷公卿三天两头借支俸禄,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粮?还不是要冯车骑自己想办法?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无论是冯车骑也好,还是韩太守,灭掉几个当地豪强,取其资财填这个无底洞可是很有诱惑力的念头呀!大伙儿这时候不齐心协力,却把孟德这等手握精兵,才略无双之人往外推,当真是可笑之极呀!”
魏聪听到这里,不得不佩服这蒯胜的见识眼光,别人还想着和魏聪这个外来户来抢蛋糕,他已经想到冯绲会把整个蛋糕端走的。面对这位要兵有兵,要名分有名分的庞然大物,地方豪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团结起来,渡过这道难关,像魏聪这种能文能武的优秀人才,当然要尽可能拉过来啦!
“安平兄请放心,在魏某心中,南郡已为自家桑梓,绝不会自外于人!”
“这就好!”蒯胜笑道:“贤弟此番出兵,不光是要提防前面的武陵蛮,身后也不可不小心。冯车骑和韩太守还好,那应郎中绝非善类,他当初当武陵太守时,就善用申韩之术,好用奇计。须知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呀!”
“我晓得!”虽然明知蒯胜这番话有挑拨的意图,但他对应奉的评价魏聪是十分赞同的:就拿派蔡不疑为前驱这件事来看,寻常人只能看出他拿蔡不疑这种地方土豪当炮灰去消耗试探敌军;但往深里想一想,这有没有为接下来对南郡洗牌先下一招暗棋的意思呢?而让魏聪步蔡不疑的后尘,那可以联想的后招就更多了,魏聪可不认为这些不过是偶然。
“好,贤弟即将出兵,事务繁多,我就不叨扰了!”蒯胜站起身来:“箭矢和马匹,我会尽快派人送来,若有什么短缺,只管开口,千万莫要自外!孟德,你要记住,你现在也是荆楚之人!”
“兄长之心,我一定记在心中!”此时魏聪心中也是一阵感动,这蒯胜就算别有用心,也是下了血本的,荆州可不是凉州幽州,五十匹好马有钱也买不到。即便是后来的三国乱世,曹操、吕布这种天下知名的军阀,在控制一州几郡的时候,能拉出来的骑兵也就在两三千这个数量级,蒯胜眼睛都不眨的给了自己,只凭这个,这人的胸怀气度也不一般。
亲自将蒯胜送出营门,魏聪目送着牛车从视野消失,方才转身回营,就看到王寿正站在堂下,显然是有要紧事要禀告的样子。魏聪知道他在邬堡监督工匠打制甲仗,多半是又短少了什么,便道:“有事里面说!”
王寿应了一声,随魏聪进了屋,分别坐下,他便对魏聪道:“郎君,您当初是让我将兵士衣甲盾牌皆用绛色,但现在府中的绛色衣料染料都用完了,是不是要去市面上买些回来!”
“还短少多少?”
“还缺一半上下!”
“算了,不要浪费钱了,时间也赶不上!”魏聪稍一思忖:“便让左曲用绛色衣甲,右曲用素色衣甲(即未染的麻衣,为白色)便是;旗下精兵用玄衣玄甲!”
“左曲用绛衣甲,右曲用素色衣甲,旗下精兵用玄衣玄甲!小人记住了!”王寿小心翼翼的用刀笔在随身的竹简上刻下魏聪的命令,正准备告辞,却听到魏聪道:“还有,你回去后,用薄一点的麻甲做二十领马铠!”
“马铠?”王寿愣住了,他很清楚整个魏聪军中才只有五匹马,供魏聪等几个高级军官乘坐都不够,他们又不用与敌人白刃相交,要马铠作甚?
“嗯!”魏聪看出了王寿的疑问:“刚刚蒯功曹来访,他得知我军资缺乏后,便许诺送十万羽箭,五十匹良马给我,我打算选二十匹最高大壮实的披上马铠,作为临阵横冲之用!”
“十万羽箭,五十匹良马?蒯功曹果然好大方、好手笔!”王寿闻言大喜:“好,我回去后立刻督促工匠打制!”
“嗯,你告诉工匠们,用不着像步卒所用的那么厚实,也不用遮挡住马匹全身,只要能挡住中远距离的箭矢,保护战马的前胸两肋即可,不然太重了,马跑不动就适得其反了!”
“嗯,嗯,小人记住了!”王寿飞快的用刀笔记录,站起身来:“郎君请放心,二十领马铠,小人一定误不了您的事!”
送走了王寿,魏聪让人叫来赵延年,先把蒯胜赠马的事情讲述了一遍,最后问道:“你在西北和羌人打了那么多年交道,可懂得骑战之法?”
“这——”赵延年有些尴尬的答道:“在下是荆州人,自束发从军以来,就是材官,虽然后来在军中也学会了骑马,但马上弯弓舞杖横冲却是不会的!”
“那第五登他们几个呢?”
“他们几个和我一样,都是荆州人氏,弓矢枪矛都会,但马上皆非所长!”赵延年答道:“郎君若要找善于骑战之士,恐怕要从北地六郡,或者幽并两州壮士中选拔,您眼下兵士多为荆州人,要找擅长骑战之人,只怕不易!”
第77章 义子
魏聪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两汉兵制虽然有所变化,但大体来说都是南方多选拔楼船士和材官,北方出骑士,尤其是是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和西河这六个边郡,因为比邻羌胡匈奴,盛产良马,当地民风彪悍浑厚,善于骑射,素来是汉军骑士的重要来源。所以两汉期间,都对这六个郡的良家子(家产十万钱以上,商人巫等职业之外)专门开通上升通道,以其入朝为郎。除此之外,幽州和并州北部也盛产优秀的骑士。魏聪手下的兵士基本都是荆州流民、南郡周边的亡命少年以及一些本地壮士,他们对枪矛、刀牌、弓弩,水战都有一定的基础,但善于骑射和马战之人就很罕见了。
“要不把军中将校随员都招来询问!说不定他们知道有谁擅长马战的?”赵延年问道。
“也好!”虽然已经不抱太大希望,魏聪还是点了点头,毕竟如果手下没有善于骑战之人,那操练就无从谈起,那五十匹马拿来也没用,干脆留在邬堡便是。
由于即将出兵的缘故,魏聪手下的将佐随员几乎都在营里,片刻后便就聚齐了,魏聪将马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问到:“汝等可知军中有谁善于马战的?可速速报来!
堂上一片死寂,众人面面相觑,皆无言以对。魏聪正失望间,看到第五登抬起手来,心中大喜:“阿登,你手下有善于骑战之人,为何不早说?”
“不,不!”第五登连忙摇头:“我手下都是本地人,哪有会骑马打仗的。只是当初我在柴桑聂家时,听说聂整能于马上开两石弓,骁勇过人;聂公子幼承庭训,马上弓矢枪矛也很了得,只是不知道是真是假!”
“当真?”魏聪眼睛一亮,
“我想起来了!”黄平猛拍了一下大腿:“我上次来府上有事,就正好撞到公子出猎回来,看他马背上的样子,骑术很不错。对了,他当时打了不少猎物,有狐狸,鹿;他还说那狐狸皮不错,正好做一件坎肩献给义父,您不知道?”
“这——,好像有吧?”魏聪挠了挠后脑勺,好像前几日阿荆和自己提过一次,可自从他从柴桑回来,就遇上被催促出兵的事情,整日里忙的脚不沾地,早把这个从柴桑带回来的便宜儿子丢到脑后去了,哪里还记得什么狐裘鹿皮的。
“郎君缺骑士,便从柴桑带回一个精通骑术的义子来,当真是天数!”温升猛拍了一下大腿。
“正是,那马肯定是配给旗下精兵的!就由公子统领,父子同心上阵,亦是一场佳话!”刘久接口道。
“正是,郎君,快修书一封,将公子调来军中!”第五登笑道。
“这不太好吧?”魏聪露出为难之色:“我与他并无骨肉之恩,而且他今年才十五,这个年纪让他上阵厮杀,有些太过分了吧!”
“话不能这么说!”黄平笑道:“当初在柴桑,您也都看到了。那周氏颇有手腕,绝非等闲妇人,若非有您,公子十有八九会死在那妇人手中。所以他才拜您为义父,弃家随您来了江陵。从这里讲,您于他有再造大恩。再说你们父子名分已定,就是说破天去,也是您为父,他为子,孝为百善之首,公子若是不为您效力,才是天理不容呢!”
“是呀!”赵延年笑道:“您说公子才十五岁不能上阵,可是十五也不小了。当初长平之战,两军相持不下,秦王发河内民就是十五以上,可见自古皆是这个道理。我当初从军时也才十六,也就比公子大一岁,个头还比他小些呢!”
“是呀!”温升笑道:“我知道郎君您怕公子气力未足,筋骨不够坚实,与人交手吃亏;可公子是马战,马上比的是马力和马上武艺,其实人的气力倒是不太要紧。如果公子真的是自小跟着聂整练的话,他这个年纪的马上本事已经很了不得了,寻常骑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退一万步说就算马战需要很大气力,可他到时候肯定跟在您身旁护卫,短兵相接的事情怎么都轮不到他吧?”
众人这连番的劝谏让魏聪动摇了,正当他在为获得一个骑兵教官的渴望和让十五岁少年上战场的负罪感之间摇摆时,黄平的一番话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
“郎君,其实这件事情您也要替聂公子的前程着想。他已经十五了,正是建功立业的年纪,您此番出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如果他这次不跟着您去,留在家中。那等您凯旋归来,他寸功未立,无论是您想要给他什么,也都没有由头,给了也接不住。而如果他这次跟您出征,不光是可以涨不少见识,而且与您麾下的将士部曲,也多了一层缘分,他将来无论是回柴桑争夺家业,还是别的,都方便了不少。须知玉不琢不成器呀!”
“你这种在家啃老啃到三十的混子让只有你一半年纪的少年去上阵打仗,亏你好意思说!”魏聪腹诽道,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黄平说了那么多,其实只有一句话是要紧的——回柴桑争夺家业。他知道自己那个便宜儿子心心念念还是夺回聂家的基业,但周氏背后有庐江周氏撑腰,用台面上的手段聂生肯定是赢不了了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武力,而魏聪的身份还是官家的,不可能亲自上,只能由聂生自己动手,魏聪最多出些兵。那这领兵杀人的本事没人能教,只能在战场上自己滚出来。所以聂生如果真的想夺回家业,最便捷的道路还真是只有跟着魏聪去打仗。
“时间紧迫,那我立刻回去将此事禀告公子!”黄平见魏聪点了头,赶忙起身告辞。魏聪此时也有些倦了,摆了摆手:“大家各自散了吧!还有四天时间,把手头的事情都理一理,别有什么遗漏的!”
蒯胜果然没有撒谎,第二天中午,他就派人送来了十万羽箭和五十匹好马,魏聪亲至营门迎接,取了钱帛赏赐了来人,方才送其走了。他回到屋中,一边让人将马匹送到后营马厩去,一边对赵延年叹道:“此番可真是欠了好大的一个人情呀!”
“是呀!”赵延年叹了口气:“不过既然已经欠了大人情,索性再多欠些!”
“多欠些?”魏聪笑了起来:“这话倒是不错,可惜有蒯功曹这般见识的人太少了,咱们也不能总逮着一只羊薅吧?”
赵延年闻言一愣,旋即才明白魏聪的意思,不由得笑了起来:“五十匹好马,十万羽箭,便是蒯功曹,这也是出了血本了,的确不合适再找他要!”
“所以还是多想想接下来该怎么救巴丘吧!”魏聪叹了口气:“我记得你上次说你曾经去过那儿,你说说看,那巴丘城有多大,城墙有多高?”
“不大,城墙走一圈也就一里多点!城墙也只有不到两丈高,不过城在山上,是一座山城,易守难攻!”
“走一圈一里多点?”魏聪闻言一愣:“那岂不是也就比咱们得邬堡大点?”
“嗯!”赵延年点了点头:“听人说这城最早是马伏波当初征讨武陵蛮的时候修建的邸阁,位于巴丘山上,地势十分紧要,正好俯瞰下方的水道,自然不会太大。其实百姓商贾平日里都在山下湖边居住,遇到战事才退回山上城中据守!”
“邸阁?不就是个兵站吗?这就难怪了!”魏聪点了点头,他听到这里,大概明白了。像古时大军出征,肯定要沿途设置兵站,一来可以保护运送补给的船只车队,二来可以将一部分粮食暂存在这些兵站里,这样每个运输队就无需跋涉千里,只需往返于两个兵站之间就行了。巴丘城应该就是当初马援设置的若干兵站之一,战事平息之后因为交通便利,又有屯兵保护,就逐渐成了一个商业城市,但并没有在平地修筑新城,所以巴丘城才这么小。而冯绲让魏聪救援巴丘,也是为了开春后大军行动做好准备。
“既然是山城,贼人恐怕短时间内是攻不下来的!”魏聪笑道.
“郎君,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赵延年的神色凝重:“我听说巴丘的居民商贾有三四千户,如果他们都退入山城,那么小的城里挤那么多人,恐怕会生疫病!”
“疫病?现在是冬天,应该还好吧?”
“这倒是!不过即便这样,也很麻烦!不能继续拖下去了!”
两人正商议间,有下人通报说公子在外间等候,魏聪令人传他进来。片刻后人还在门外,就听到聂生兴奋的声音:“孩儿愿随父亲大人前往荆南讨贼!”
“莫急,莫急!”被人当着面喊爹让魏聪有些尴尬,他示意聂生坐下说话:“此事你还是再好好考虑一下,毕竟战场上刀剑无眼,你年纪也还小,今后日子还长着呢!”
“我九岁就跟着父亲出外打猎了,只不过骑的是小马,用的是短弓罢了!十三岁我就能用成年人的角弓射杀猎物了!”少年的脸涨的通红:“无论是骑射还是长枪,我都不比任何人差;即便披着盔甲,我也能不用马镫一下跳上马背!父亲,您带我去吧,我一定能斩杀贼首,立下武功的!”
“公子!”赵延年咳嗽了一声:“令尊眼下缺的是一个能教授士卒骑战的,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的事情有我们就行了。即便是战场上,您也只用跟在令尊身旁即可!”
“这个我也成呀!”聂生笑道:“先父当初如何操练我的,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指着自己的头顶说:“别觉得我年纪小,我昨晚量了下,比在柴桑时,我又长高了一寸呢!”
少年稚气未脱的话语引得魏聪笑了起来,他站起身来,走到少年身前,他这才注意到对方的嘴唇上已经长出了浓密的绒毛。苦难能把男孩一夜之间变成男人!魏聪的脑海中突然闪过这句话,也许自己应该接受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
“好吧!你回去收拾一下,三天后,我们一同出发!”
——————————————————————
巴丘(今岳阳)、湖畔,集镇废墟。
荆南的冬天阴冷而又多雾,风吹在脸上,黏糊糊的,就好像被鼻涕沾到了。透过缕缕晨雾,可以看到围攻者的营地外的拒马,似乎触手可及。鲁平小心的翻过栅栏,他的脚踩到灰绿色的淤泥上,发出轻微的挤压声。
“老天保佑,贼人的哨兵们别这么早醒!”鲁平一边暗自祈祷,一边小心的向水边走去。空气既潮湿又厚重,他在遍地的淤泥和水坑之间沿着残存的石板小心地择路而行,这些石板是当初集镇通往外界街道的残余,巴丘最富有几个商人一同出钱修建了这条石板路,好让从船上卸下来的货物可以方便的穿过那片沼泽地。曾经光滑整齐的青石板是如此的整齐,当初把它们切割、打磨、安放在这里耗费了两百人两个月的辛劳。这些石块中有一些已经被烂泥淹没;其他的随处散布,开裂,破碎,长出斑斑苔藓,就好像这个集镇一样,支离破碎。
远处是将军城,巴丘当地人是这么称呼巴丘山上的那座城堡的,它已经在山上屹立了百余年。鲁平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没少在那些城墙上玩耍——随着往来商旅的增加,愈来愈多的人搬到湖边码头旁的平地生活,在那儿无需每天费力的上下山打水,无需在贫瘠的山田上流汗谋生。所有往来于洞庭湖畔以及湘水、沅水流域和长江的船只都会在山脚下的码头停上一晚,于是便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市场,商人们在这里出售自己的货物,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停靠的船只数也数不清。
第78章 交锋
在集镇里有数不完的工作:旅店伙计、打草鞋、修理驮畜蹄子、屠夫、磨刀匠、木匠、铁匠,即便是任何没有手艺的普通人,也可以去码头去当装卸工,那儿总能混口饭吃。很快,在湖边就形成了一个千余户规模的集镇——这已经超过不少南方的县城了。
以当时的标准来看,集镇的大部分居民可以说过的非常不错。即便是搬运货物的苦力,每天也能吃到两顿浇上鱼羹的粟米饭,逢三逢五还能喝点酒,这已经是绝大部分百亩之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了。镇子里的手艺人或者开设店铺的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甚至有能力让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穿上绸缎,而集镇上最富有的几个商人已经可以修建带有高墙和射楼的宅院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家人。商业活动汲取财富的能力远胜农业,即便是漏下的残渣,也足够让普通人吃饱,甚至吃好。
因此,当蛮子强盗们出现时,绝大部分集镇的居民没有逃往山上的将军城——他们舍不得自己的房屋和财产,而且他们很清楚山顶上的那座小城太小了,恐怕未必能容纳自己和家人。当然,更重要的是,集镇的居民们对守住自己的家园很有信心,集镇靠陆地的一侧被一大片湖沼保护着,那儿的水足够浅无法行船,水下的淤泥又足够深,无法涉水通过,他们将唯一那条石板路挖坏,筑起路障和壁垒。最富有的商人们拿出私藏的甲仗,武装起壮年居民,轮班值守。
为了避免强盗们从水面上进攻,居民们三米长的尖木桩和竹子插入湖底,这样敌人的船一靠近码头,就会被搁浅,沦为火箭的靶子。在他们的努力下,强盗们在尝试了几次失败后,确定集镇居民只是自守不会出击后,就只是分出一部分兵力将其包围,将主要精力放在山顶的将军城了。
在暂时获得安全的同时,一个新的问题摆在集镇居民面前——粮食。集镇的巨大部分居民都不是农民,平日是依靠购买获得食物的,由于交通便利、获得粮食十分容易的缘故,也没有在家中囤积大量粮食的习惯。除去少数极为富有者,绝大部分居民在被包围之后一个月内就耗尽了家中储藏的食物,为了避免被饥饿威胁的人们铤而走险,最富有的几个商人不得不拿出一部分粮食来赈济,不过那是有条件的——承担守卫任务的青壮年可以获得一日两升,其余的人只能每天早晚为一碗稀粥而争斗。
粮食的匮乏催生了黑市,一个漂亮的铜灯盏只能换半升豌豆,一件绢衣只能换到一块胡饼,绝大多数人倾家荡产,为了一口吃的打的头破血流,而少数人则大发横财,而鲁平就是少数人之一。
鲁平越过一具腐烂的尸体,一支箭头从它的脖子里穿透出来,乌鸦扯下他脸上的肉,野狗吞噬了他的内脏,再往前,还有另一具已经深深陷入淤泥之中的尸体,确切的说是残骸,只有指骨露在外面。他小心的挪动脚步,避免陷入泥沼之中,随着距离约定的地点越来越近,鲁平也变得越来越警惕,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但谁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遵守承诺。
“嘿!”有人喊道:“再往前面我就射箭了!”
鲁平停下脚步,摘下裹着脸的黑布,露出脸来:“是我,你们的老朋友!”
前面的树丛中走出两个男人来,后面那人手中有一张短弓,引满了,似乎随时都可能射出去,他们用警惕的目光上下打量着鲁平,当他们确定身份之后才变得轻松起来。“别怪我!”前面那人做了个手势,示意同伴放松弓弦:“这年头,我们不得不小心点!”
“没事!”鲁平重新裹上布巾,笑道:“你们带粮食来了吗?”
“当然,要多少有多少!”那男人笑道:“你呢?”
鲁平将肩膀上的口袋丢在地上,发出金属的碰撞声:“都在这里面了!”
口袋打开了,里面有各种铜质的器皿、绸缎、各色各样的家什,对面的男人蹲下去,贪婪的翻看着,口中抱怨道:“你这里怎么只有铜的,没金的也没银的!”
“因为金银在大户人家里,他们的粮仓堆得满满的,根本无需在黑市换粮食!”鲁本没好气的答道:“知足吧!有铜和绸缎已经不错了,我的粮食呢?”
“稍等!”男人站起身来,他做了个手势,他身后那个拿着短弓的男人打了个唿哨,片刻后从后面的小树林里钻出十多个手持武器的男人,涌了上来。鲁平意识到自己中了圈套,愤怒的看着那个男人:“你没有遵守约定!”
上一篇:归义非唐
下一篇:飞扬跋扈,从唐人街开始